月色如水,秋蟲哀鳴,我在想,1860年10月18日那個月黑風高的夜晚,英法聯軍的士兵明火執仗放火焚燒圓明園的情景。我在猜想下令放火的指揮官的心理,他是怎麼想的?
瞭解當時的情況並不難,因為英法聯軍的指揮官事後撰寫了許多回憶錄。
圓明園被毀,直接原因是英法聯軍的報復行動。1860年英法聯軍以更換條約為名,攻陷大沽口炮臺,佔領天津,進軍通州,直逼北京。當英法聯軍在天津和通州時,清政府與其有過一系列的外交談判。
通州談判時,英方派代表巴夏禮率領39人參加,腐朽的清政府答應了英法聯軍提出的所有不平等條約,但在枝節問題上卻是寸步不讓,譬如:在巴夏禮面見皇帝時「跪與不跪」這一點上爭執不下,欽差大臣全權談判代表載恆說:「按中國禮制,見皇帝必須跪拜。」巴夏禮說:「我非中國之臣,怎能解袍跪拜?」爭辯既久,相持不下。清政府接到談判通報後指示:「必須按中國禮節,跪拜如儀,方可許可。」巴夏禮拒不接受,揚長而去。清政府則指示僧格林沁將巴夏禮一行39人截拿扣押,押往北京作為人質。
巴夏禮一行39人,實際是外交使節,扣押外交使節這本身就是一種落伍的、愚蠢的、不合國際慣例的做法。扣押人質的行為導致英法聯軍迅速進軍,兵臨北京城下。
英法聯軍一方面催討被扣人質,一方面進攻圓明園。炮火中皇帝和嬪妃倉皇出逃。圓明園落入侵略軍之手,接著是連續兩日的搶掠圓明園中的奇珍異寶。但似乎還沒有燒燬圓明園的企圖。
三日後,皇帝的弟弟奕忻在武力的逼迫下向英法聯軍交還了人質,但39名人質,生還的僅有18人,其餘歸還的全是屍骸,其中英國泰晤士報記者的屍體是七至八塊。
英國公使額爾金和英軍司令格蘭特見到人質和屍體後,決定以火燒圓明園作為報復。額爾金髮表聲明表示他之所以必須將圓明園焚燬的原因:
「余可以要求巨款,以懲戒清政府,然其罪惡如此,豈區區金錢可以救贖……
余未嘗不可提議將陷害我國人及破壞休戰局面之輩交出懲辦。然所指過於籠統,清政府必交出下屬,犧牲者徒為下屬……「
故反覆衡量的結果,只有毀圓明園一法最為可行,否則遇難諸君之仇永不可復,而且此舉能給中國皇帝以極大的打擊。
清政府殺害人質的行為使本為強盜的侵略者似乎成了討伐無道的義師。如今圓明園正在申報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這使我想起關於世界文化遺產高於主權,屬於全人類這一思想。當年的英法聯軍統帥額爾金、格蘭特不可能具有這種思想,他們把輝煌的皇家園林看作是中國皇帝的私有財產,是他們報復和發泄私憤的對象。
1945年二戰行將結束時,美軍轟炸東京和奈良時,請清華的教授梁思成和林徽因在地圖上為其標出著名的文化古蹟的位置,以免被炸。
兩相對比,我們看到了人類的進步。
人類的進步、文明的進展還不止這些,圓明園遺址告訴我們許多許多。
戰爭從大的方面講,是國力的較量,從微觀的角度講,也是人性的較量。圓明園的悲哀在於她沒有被毀於炮火,而是毀於人性的醜惡。
搶掠被佔之地,毀壞文物勝跡,雖處戰爭,亦屬強盜之舉;扣押使節,虐待俘虜,殺害人質,如今不僅為各種戰爭法所不容,也為文明人所不齒。
在關於圓明園遺址是否重建和怎樣重建這個問題上,也能感受到我們中華民族思想的日趨成熟。譬如:1980年,在包括人大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各界名人在內的1583人發起的《保護、整修及利用圓明園遺址的倡議書》中,有許多內容,在今天看來是不妥的。這一倡議的主旨在於重現圓明園,將圓明園建成一個遊覽性質的公園。今天,停留在這樣層次的倡議,是不會有這麼多人簽名的。
今天,人們意識到了圓明園作為一個廢墟本身的歷史遺蹟價值,是否重修?怎樣重修?不同的觀點在激烈的爭論,爭論本身就是一個進步。圓明園總體規劃決定僅僅重修圓明園遺址的10% ,這顯然是一個在重修與反對重修之中的一個衷的選擇。折衷比起爭論來也是一個進步。
圓明園遺址告訴我們的,還遠遠不止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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