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容若先生
袁偉時
拜讀了容若先生的大作:《也談孫中山之五大罪--評袁偉時關於護法的『翻案』文章》(《明報月刊》2001年十月號;以下凡引用該文,不再註明出處)後,感觸良多。此文不僅涉及一個重要歷史人物的評價,更值得重視的是它表明一種曾經為禍多年的文化現象尚未消失。
(一) 文化專橫的思維模式
容先生斷定:「大陸史學界某些『翻案』文章,已趨於公式化」。拙作「屬於以B公式寫的『翻案』文章。」所謂「B公式,把正面人物醜化為反面人物,例必以該人物之敵人的意願、觀點、及其所屬集團利益為依歸,以此公式寫的,一般以指桑罵槐為主。」
坦率地說,21世紀的香港仍有人這樣提出問題,實在令我大吃一驚。
首先要推敲一下什麼叫「翻案」?學術不承認有永恆不變、神聖不可侵犯的結論;它總是在不同觀點的辯論中逐漸向真實接近。「群言淆亂衷於聖」,以聖言和經典為是非標準,那是宗法專制的常規,有現代公民自覺的人士絕對無法認同。如果不准去偽存真,哥白尼以來的全部學術發展統統都要丟到糞坑中去!自然科學如此,人文和社會科學也不例外。容先生說,「有國民黨、共產黨及其他人士參加的國民參政會通過決議,尊孫為『國父』……毛澤東發表《紀念孫中山》一文,承認孫為『偉大的革命先行者』,」所以草民就不應有所非議了。換句話說,學術應該成為政治的奴僕,政治家說過的,學者不容置喙!中國人已經吃夠了這類文化專橫的苦果,早就應該拒絕對權勢獻媚,說真話,說自己的話。
順便說說,有些好心的朋友總是覺得為顧全大局,不應戳穿孫文的假相。這也是筆者反覆考慮,十多年來遲遲沒有動筆的一大原因。我反覆思考後的答案是:中國人最不應該迴避的大局是一定要尋找民主、自由、法治在中國長期不能生根的因由;不能再用任何愚民術欺騙我們的人民。在這一事關國家長治久安的大局下,總結孫文給我們留下的經驗教訓是無法避免的。
其次,容先生指責筆者「站在人物的對立面說話」,即「以該人物之敵人的意願、觀點及其所屬集團的利益為依歸」。孫文被尊為偉大的革命家、民族英雄乃至「國父」,按照這樣的邏輯,筆者依歸的自然是反革命和賣國乃至叛國集團了。那麼,誰是孫文的敵人呢?是陳炯明嗎?在陳氏從政生涯中,除了1921年以後的幾年,都與孫文或黃興屬於同一集團,是不是只要同孫文有不同政見,「集團的利益」立即180度大轉彎,一躍而成了賣國賊呢?即使有人敢作這樣的論斷,無奈找不到陳氏出賣國家主權的任何記錄;而研究孫文的史家則大都知道,孫文在國家主權問題上的記錄卻見不得人。孫文的敵人是軍閥嗎?可是,張作霖、段祺瑞之流是如假包換的軍閥,孫文生命的最後幾年卻偏偏與他們稱兄道弟!華盛頓也被尊為國父,但人們依然毫不客氣地揭露他養奴。可沒有聽說有人指責他們犯了什麼天條,追究他們代表那個利益集團講話。容先生搬弄的黑白對立利益分析法,1949年以降特別是文化大革命中人們早已耳熟能詳而又深受其害、深惡痛絕。搬出這樣的寶貝來作為立論根基,不知容先生是無知還是明知故犯?
再次,容先生指責「大陸史學界某些『翻案』文章,已趨公式化」,也是很不嚴肅的。大陸史學界人數眾多,是誰寫了已趨公式化的「翻案」文章,必須拿出確鑿證據來。籠而統之譴責一種學術現象,而又提不出具體證據,純屬信口開河。對大陸史學界有基本瞭解的人大都知道,幾十年來左的毒害很深,在史學為政治服務或路線鬥爭服務的錯誤思想影響下,有意無意歪曲歷史的現象比比皆是。史學界面臨的重大任務是撥亂反正。例如,罵曾國藩、郭嵩燾、胡適是賣國賊或洋奴買辦;亂殺在華外國人和本國的「二毛子」、毀鐵路、拆電線和一切帶洋味的事物的義和團事件是革命;罵戊戌後的梁啟超是「頑固分子」,說他反對新文化運動……如此等等,舉目皆是「葫蘆僧判斷葫蘆案」。這樣的案能不翻嗎?而大陸史學界同其他人文和社會科學領域一樣,學術自由仍是奮鬥目標,思想惰性和利益糾纏不清,致力於撥亂反正,會帶來預想不到的麻煩和壓力。如果對此有起碼的瞭解而又有維護正義的勇氣,恐怕對他們致敬唯恐不及,更不致不拿出確鑿證據便輕率地譴責他們了。
(二) 文化專橫洗刷政治污穢
為了給孫文洗刷政治污穢,容先生不惜用「誣蔑」、「顛倒是非」、「不擇手段」、「笑話」、「沿襲舊軍閥舊調」等惡毒和專橫的語言痛斥筆者。如果容先生說得確實符合事實,筆者自當敬受教誨。可惜,我們討論的是歷史事實,已經進入學術領域,除了擺事實,講道理,任何專斷都無濟於事。
在容先生筆下,筆者如何「誣蔑」孫文呢?
1.筆者說:「一九一七至一九一八年間,桂系仍是孫中山的盟友……由於在招軍、官員任命和財政等問題上意見分歧,孫中山竟兩次悍然下令炮轟位於廣州觀音山的督軍府。」容先生說:「妙在袁文只談孫『對待』莫(榮新,桂系軍閥),不提莫如何『對待』孫。其實,莫『動用武力對待盟友』例子更多,最重要的是派兵綁架陸軍部長張開儒、槍殺陸軍次長崔文藻。」竊以為容先生的論斷頂多能證明孫文與莫榮新是處於同一水平的人物。而作為尋求歷史真實來說,容先生卻犯了史學不能容許的錯誤:置時間和邏輯順序於不顧。孫文炮轟督軍府是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和一九一八年一月三日的事,而莫榮新捉拿張開儒監禁於督軍署和槍殺崔文藻則在一九一八年五月十一日。按照容先生的邏輯,孫文應有未卜先知的本領,所以提前半年就決心摧毀督軍署,以免張開儒有牢獄之災吧?
2.容先生否認孫文及其追隨者暗殺程璧光,又提不出直接證據,只好藉助幾個推論。其一說引用陳炯明舊部羅翼群的回憶文章不足為憑。這可有點違反史學常識了。拙作已經說明,還有張慕融的《張民達傳略》和李朗如、陸滿的《從龍濟光入粵到粵軍回事期間的廣東政局》都證明此事是孫文當時的主要助手朱執信找蕭覺民、李漢斌兩人幹的。容先生要推翻這個結論,就必須同時證明張慕融、李朗如、陸滿、羅翼群四人全都說謊。但容先生不這樣做,只說羅翼群是陳炯明舊部,這已經很不嚴肅,違反了史學常規。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容先生連粵軍和羅翼群的基本情況都不瞭解,便妄加論斷。
陳炯明是粵軍總司令,很多著名將領都是他的部下,要是說他們必然對陳炯明忠心耿耿,那就既有美化陳氏之嫌,又犯了不瞭解具體情況信口開河的錯誤。陳氏舊部許崇智、蔣介石不是同他打得你死我活嗎?羅翼群是不是死心塌地跟著陳炯明跑呢?「民國12年(1923)6月15日夜陳炯明部將葉舉炮擊總統府,羅(翼群)在戰亂中逃亡香港,後與古應芬乘輪返黃埔上永豐艦晉謁孫中山。旋奉命經香港、汕頭沿粵贛邊境至南雄向胡漢民、許崇智傳達孫中山命令,調北伐軍回師進攻陳炯明部,但進攻失敗轉江西瑞金整編,羅任北伐軍代理參謀長」。這段話摘自廣東省地方史誌編纂委員會編的《廣東省志.人物誌》第六百八十二頁。羅翼群對孫中山忠心耿耿,反被容先生說成是為維護陳炯明而造謠誣蔑孫中山,如此「顛倒黑白」,實在罕見。
其二,容先生說:「孫中山會在最需要海軍支持護法時『暗殺』海軍總長?他下令為程於遇刺地點建立銅像供人瞻仰,難道是『柴桑口臥龍弔喪』?」這裡運用的手法是道德訴求加上主觀推論。這又一次表明容先生對當時的基本情況缺乏起碼的瞭解。請讀一段國民黨元老邵元沖根據自己的日記寫下的《總理護法實錄》中的一段話:「迨海軍既抵粵以後,軍政府無大發展,而桂系……允月任餉項,海軍遂駸駸傾向桂系……桂系對分化海軍之策略相當成功,乃進一步對軍政府橫加壓迫。總理忍無可忍,乃於十二月十五日命程璧光令海軍炮擊觀音山。程不奉命,並將各兵艦調往黃埔,宣布戒嚴……二十日,總理之侄孫振興乘泰山輪經過黃埔海軍之戒嚴線附近,兵艦遽開槍轟擊……振興遂重創而死……總理以程既不能與之言討伐桂系事,乃於一月三日親至同安、豫章兩艦督率炮擊督署。此事發生後,程……深怨總理之輕率,且欲嚴懲同安、豫章兩艦長以泄憤,兩艦長隱匿得免。此後程與總理遂表示隔閡矣。」儘管邵元沖完全站在孫文一邊,但其記述已足以證明在孫文及其追隨者眼中,程璧光不但不是忠實支持者,而且與桂系站在一邊。容先生的論斷又成了不實之詞。程慘遭暗殺後,為了掩蓋這一罪行,「殺程者桂系也」的謠言不脛而走,並且成了國民黨文人的標準答案。至於隆重追悼、厚恤、豎銅像等熱鬧演出,不過是承襲了歷代統治者的小伎倆,與臥龍先生相提並論未免褻瀆先賢了。
其三,容先生說,「袁文堆砌『暗殺』理由時,引了《各項時事傳聞錄》的『據說』;偏偏這個『據說』就把程璧光的官銜弄錯:『海軍總長』說成『海軍司令』。看來,只要可以攻擊孫中山,謠傳也當作事實。」
這個指摘說明,容先生對民國初年中國海關的情況缺乏瞭解。筆者引用的材料,是有關人士從廣東省檔案館所藏粵海關檔案中的英文情報翻譯出來的。廣東省檔案館有個編譯說明:「粵海關英文情報是海關內部的一種特殊文件,包括《每日時事報告簿》和《各項事件傳聞錄》(即《各項時事傳聞錄》)兩個部分。它們逐日、逐月、逐年地把從各種渠道得來的、以廣東為主而涉及全國局勢變化的情報,由專人記錄並綜合整理,及時送給粵海關外籍稅務司簽閱……由於它們是作為一種情報需要,不是出於公布的目的,因而記錄整理者力求如實地反映客觀情況,以免影響內部使用者對局勢的判斷和謀劃對策。」1正因為知道這批情報資料對研究近代中國十分重要,廣東省檔案館才和廣東幾位史學家通力合作費了很大力量翻譯出來。當然,同使用任何史料一樣,這些材料也要經過鑒別。而筆者徵引的這件史料,除寫錯官銜外,同其他證明孫、程矛盾很深的史料若合符節。容先生斷定這是謠傳,可能有點過於輕率了。
3.容先生說:「羅翼群回憶文章說,朱執信認定『方聲濤與唐繼堯一鼻孔出氣』,非殺不傘J率等詞牽悍繳(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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