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查究違憲封閉電子信箱事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國憲法第四十條規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十六大」開會期間從11月10日起直至11月26日,本人在幾個重要網站上的信箱,遭到封閉。後來詢問多人,包括外地人都反映有類似情況發生。

據說有的大型網站(網易)還給用戶發了緊急通知:表示他們接到有關部門命令,要暫停電子信箱轉信功能,。

我國網際網路已有四千萬用戶。他們己把電子信箱做為主要的通信手段。在這種情況下,大面積,大規模,有領導地封閉公民電子信箱,是明顯地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是屬於違憲行為。

為此提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這次事件的主使機關,主使人員。在確鑿事實的基礎上,追究違憲責任。

孫文廣於山東大學2002年11月27日

附:「國際特赦」 吁北京釋網路良心犯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定 27 日發表的一份報告,抨擊中國大陸加緊監控網際網路,要求大陸立即、無條件釋放 33 名因「網路顛覆罪」被監禁的人,稱這些人是中國大陸的「良心囚犯」。

報告中首次把網路用戶定義為新一類異議人士,與因宗教、政治、少數民族權利而遭北京迫害的異議人士並列。國際特赦說:「純粹因在網路上和平地發表意見或其他資訊,或瀏覽某些網站而遭逮捕的任何人,都是一種良心囚犯,他們應該立即、無條件地被釋放。」

報告還指出,美國一些公司正在以銷售軟體和設備的方式,幫助和增強大陸監視網路討論的能力。國際特赦亞洲分部主任庫瑪說:「網路用戶是被大陸引誘到網路陷阱中加以逮捕、拘留和施加酷刑的威廉亚洲官网 一類人士。」

國際特赦要求中共釋放的 33 名「良心囚犯」包括四川電腦工程師黃琦、北京政治學會的靳海科、徐偉、楊子立、河北省自由作家綦彥臣、甘肅省前警官李大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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