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輪 功在海外的網站明慧網針對此案判決隨即發表文章,譴責長春法院審判法 輪 功學員插播有線電視案,是「只許獨裁者殺人,不許受害者喊冤」。明慧文章指出,中國電視臺靠中國納稅人的錢支持,本應反映人民的疾苦和冤屈,維護人們的權益,可是卻被獨裁者利用來欺騙數億中國無辜民眾。臺灣法輪大法學發言人張清溪指出,中共過媒體傳播不實法輪功信息,法院審理法 輪 功學員時也未做出公平判決,大陸媒體與法院已成為中共(江氏)政府鎮壓法輪功的幫凶。
文章強調,在中國目前情況下,任何插播電視真相的行為都是對中國憲法賦予人民的言論自由的維護,是對民眾知情權的維護,是對中國憲法的維護, 這是正義之舉。在自由開放的法治社會,並無必要採取這種特殊方式,因為自由社會裏,有多種管道讓人民申訴不公與反映意見。而在中國沒有這樣的渠道。關鍵問題是,在不公正的對待下,得允許人們說話。
現象關註:長春事件後,電視插播事件在中國不斷發生
2002年3月5日晚8時左右,吉林長春市有線電視網八個頻道突然播出《法 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內容的電視片。長春有線電視網公司有用戶三十萬,觀眾逾百萬人。
據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消息,今年6月23日到30日,覆蓋全中國的鑫諾衛星被上傳法輪功有關的信號,中央電視臺9套節目和10個省級電視臺節目都被法輪功的信號取。另據未經證實的消息,湖南衛視在6月25日早晨8點左右也有兩分鐘時間被法 輪 功節目覆蓋。
明慧網報導,今年8月19日晚8點左右青海省民和縣有線電視成功插播法輪功真相電視片《見證》等。 插播半小時之久,覆蓋面達百分之十。8月27日晚間,河北易縣、定興、徐水等地區的電視臺被插播法輪功電視記錄片,保定、甘肅白銀等省市也發生過法 輪 功插播有線電視信號的事件。
為什麼採取這種方式:非暴力抗爭,突破專制當局新聞封鎖
駐美政治評論家胡平今年3月22日撰文>指出: 長春事件是法輪功運用和平手段展開非暴力抗爭,突破專制當局新聞封鎖的一次驚人的舉動,其意義不可低估。
胡平提出一個另人深思的問題:江澤民政權命令所有宣傳工具對法輪功鋪天蓋地進行批判,法輪功書籍、畫片及音像材料都被搜查沒收,幾個清華學生僅是用電腦傳遞法 輪 功受迫害的消息就被抓進監獄,任何人只要在公共場合大聲說一句「法輪功好」就橫遭逮捕。在這種情況下,法輪功想要向公眾講出自己的道理和真相,你說他們該怎樣辦呢?
胡平稱:所謂「非法」,本來是相對「合法」而言。有「合法」才有「非法」。有了開放的大門才能禁止別人翻窗戶。如果大門被封死,別人當然有權跳窗戶。所謂翻窗非法的指控,只有在大門敞開之後才能成立。 在基本人權遭到剝奪的地方,一切旨在爭取基本人權的抗爭都是合法的。合什麼法?合自然法。
中共媒體真實面目:新聞封鎖,謊言欺騙,干擾通訊自由
中央社9月19日報導,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張清溪說,中共透過媒體炮製法 輪 功邪惡印象,法院審理法輪功學員時也未做出公平判決,大陸媒體與法院已成為中共(江氏)政府鎮壓法輪功的幫凶。 他指出,英國國家廣播公司 (BBC) 只因為播出法輪功新聞,中共就關閉BBC的傳送訊號的衛星,顯示真正干擾通訊自由的是中共政權本身。
法輪功在海外的網站明慧網的統計數字說,99年7月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以來,目前已被證實有481名已知姓名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而據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內部統計,當時在拘捕中死亡的法 輪 功學員就已達1600人。 可是,這些消息在中國媒體上看不到一條。
華爾街日報記者伊恩.詹森先生曾報導過一系列中國在2000至2001年期間有系統的全面性迫害法 輪 功的新聞,並因此而獲得普立茲獎;該報導詳細地說明瞭那些因為堅持信仰而被迫害致死的修煉者。然而,在中國大部分人口稠密的區域,卻沒有半則類似報導。
有消息說,中國政府實際上控制其國內的每一個媒體。1999年7月迫害開始,每天24小時,中國大陸所有的電視臺不停的播放詆毀法輪功的節目。有的地區有時所有的頻道都在播放同樣的誹謗節目,觀眾連切換看其它節目的選擇權都沒有。 觀察家注意到,在中共媒體的邏輯中,由央視播放「自焚片」是「尊重」了觀眾的權利,而由法輪功播放同樣片子的慢鏡頭就是「侵犯」觀眾的權利。
國際傳媒報導,中國聯結到網路信息的服務仍被嚴密監控。被中國封鎖的許多網站中包括CNN(www.cnn.com)和國際特赦組織的網站(www.amnesty.org.)及近日獲同樣遭遇的Goole。媒體封鎖的結果是中國民眾在過去三年裡聽不到關於法輪功的客觀公正的報導,只有江政權想要他們接觸到的內容。直到法輪功開始切入有線電視頻道播放真相節目,中國民眾才得以聽到法輪功真實的聲音。
民眾反響:江氏鎮壓法輪功從來沒講過法律,大陸媒體淪為其鎮壓工具
一位加拿大華僑說,其實在中國,根本就沒有法律。中國的法律只不過是掌權者手中打人的棍子,想打擊誰,就煞有介事地搬出法律;如果掌權者的行為不合法,那麼就製造使之行為合法化的法律,另一招就是通過造謠宣傳,為其非法行為找合法的藉口。
林先生移居美國之前經歷了反右、文革等一系列政治運動。 林先生說:中共的輿論機器主動提供的情況都是為其政治目的服務的,根本不顧事實,也不講依據,他們霸道慣了,沒有百姓知情權這個概念。幾十年來,他們搞運動、愚弄群眾,都很有一套。
紐約居民王女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聽到大陸電視插播的消息,除了佩服這些有勇有謀的正義之士,最讓人欣慰的還是十幾億深受謊言毒害之苦的普通百姓有了瞭解事實真相的渠道和機會。那麼,反過來講,讓人們知道真相的人就更令人欽佩、更受人尊敬,因為做這件事的人心裏裝的是老百姓。
審判和定罪並不解決問題
觀察人士說,儘管中國政府加強衛星電視、有線電視和網際網路的管理和控制,如今又重判插播案涉案人員,但在中國國內各個階層,包括在廣播電視領域工作的法 輪 功同情者仍然大有人在。他們在信息通信高科技領域裡打破新聞壟斷的努力不會就此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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