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字樣的小招牌放在路邊,幾位「刻章業務員」在周圍遊蕩,詢問路人是否要刻章,令人震驚的是,只要你敢給150元錢,對方就敢刻各個省政府辦公廳的公章。這是17日海峽導報記者在泉州市泉秀路遭遇的一幕。
17日中午,記者採訪經過泉秀路時,不經意發現路邊擺放著幾個「刻章」的小招牌,一見有人打量,兩男子立即湊了上來,詢問是否要刻章。記者假裝猶豫了一會兒說:「我要刻的章級別較高,可能你不敢刻。」「說得那麼嚴重,不至於是國務院的吧?」那男子壓低嗓門說。
記者隨即拿筆寫下「××省政府辦公廳」的字樣,問他敢不敢刻,其中一刻章人連連搖頭拒絕刻章,稱刻了被發現後處罰相當重。據他說,有兩類公章一般是不刻的,一類是公安局的章,特別是泉州市區的公安章印;一類是部隊和銀行的章,刻這些章是觸犯刑法的。記者聞後欲走,另一男子走過來悄聲問道:「如果你一定要刻,我們也能給你做,只是價錢要貴一點。」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對方開價150元,預交50元,記者以身上沒帶錢拒絕了。據刻章人稱,他們刻的公章一般選擇泉州以外的單位,只要給的錢充足,有些人什麼公章都敢刻。至於一般的行政、事業、團體等公章更是來者不拒。以往「生意」好時,一天也得賺它個三四千元,現在每天也能掙個兩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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