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不服與公司私下簽訂的工傷賠償協議,湖南來南寧民工昌劍明砍掉自己的一隻手指,而且從8月12日以來拒絕吃東西,企圖以「自殘」方式,迫使公司重新解決自己的工傷事故。
據南國早報援引昌劍明的話報導說,他於2000年2月10日起在廣西某高校圖書館工地做工,4月1日補天線槽時,門式架上的活動栓突然斷裂,他從高處摔下,造成胸十二壓縮骨折、頸椎損傷,經鑑定為9級殘廢。
事故發生後,作為責任方廣西一建一分公司沒有上報勞動部門,讓他私下簽訂了賠償協議,事後他認為公司的賠償不合理。多次協商無果後,今年5月31日,他砍斷自己左手的小指以示抗議,8月12日,無望的他又開始絕食。
廣西一建一分公司黨委書記黃遠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昌劍明工傷一事公司負有責任,事發後他們及時將昌送到了當地醫院治療,並支付了醫療費。
去年9月27日,雙方簽訂了協議,約定由公司一次性賠償昌的醫療費、務工費、補償費等共4.6萬餘元,雙方糾紛從此「一筆勾銷」。黃遠奇說,公司並沒有推卸責任,也給了傷者足夠的賠償,傷者還有異議的話,可通過法律途徑或請有關部門來解決。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據南國早報援引昌劍明的話報導說,他於2000年2月10日起在廣西某高校圖書館工地做工,4月1日補天線槽時,門式架上的活動栓突然斷裂,他從高處摔下,造成胸十二壓縮骨折、頸椎損傷,經鑑定為9級殘廢。
事故發生後,作為責任方廣西一建一分公司沒有上報勞動部門,讓他私下簽訂了賠償協議,事後他認為公司的賠償不合理。多次協商無果後,今年5月31日,他砍斷自己左手的小指以示抗議,8月12日,無望的他又開始絕食。
廣西一建一分公司黨委書記黃遠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昌劍明工傷一事公司負有責任,事發後他們及時將昌送到了當地醫院治療,並支付了醫療費。
去年9月27日,雙方簽訂了協議,約定由公司一次性賠償昌的醫療費、務工費、補償費等共4.6萬餘元,雙方糾紛從此「一筆勾銷」。黃遠奇說,公司並沒有推卸責任,也給了傷者足夠的賠償,傷者還有異議的話,可通過法律途徑或請有關部門來解決。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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