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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浩成:十六大是走向民主法治關鍵

 2002-07-16 18:3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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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中的漏洞

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的江澤民到今年秋天中共召開十六大時是退是留,至今尚無定論。各種不同的說法不斷傳來,但在各種說法中有一點是共同的,即江澤民將不再擔任國家主席,這一職位由胡錦濤(現為副主席)接任大體上已可確定,至於中央總書記和中央軍委主席(黨和國家軍委主席實際上是一個人,這兩個軍委乃是黨政合一的一套班子),則江澤民是否續任還是未定之天,這個謎底恐怕直到中共十六大閉幕之際才會最後揭曉。

為什麼儘管說法很多,而人們幾乎都有這樣的判斷?這其中的道理是顯然的:中國大陸現行憲法中對國家主席一職明確無誤地規定了限期,即一個領導人最多只能連任兩屆。江澤民擔任國家主席一職是一九九三年由八屆全國人大「選出」並於一九九八年九屆全國人大「選出」連任。因此到二○○三年十屆全國人大,江必須依憲法規定卸任殆無疑義。而中共黨內的中央總書記一職,在中共黨章中並無任期規定。雖然在一九九七年中共十五大時,中央政治局常委有七十歲以上即不再擔任常委的口頭協調(類似西方的「君子協定」),但由於並未寫入黨章或達成書面的正式決議在全黨公布,因此江澤民可以種種理由(下面紛紛勸進不得不順應黨心民意勉為其難以利政局穩定……)不受其約束而戀棧,繼續霸住中央總書記這一最高職位不放。

中央軍委主席一職不但在黨章中沒有任期限制,而且在憲法中對國家軍委主席也沒有任期限制。(一九八二年制定現行憲法時,在第二章國家機構中專門劃出「中央軍事委員會」與「國家主席」、「國務院」並列,規定將全國武裝力量統率權交付中央軍委主席而不像其它國家那樣由國家元首或行政首長統率三軍。中共在憲法中作此規定,顯然是與當前中國的軍隊屬於一個黨而非屬於國家有關。迄今江澤民、張萬年等仍然堅持反對軍隊國家化。)當時為鄧小平「量體裁衣」,專門作出中央軍委主席無任期限制的規定,憲法中的這一漏洞,對千方百計謀求連任的江澤民說來,真可說是「天上掉下餡餅來」,得來全不費功夫。

解決權力交接制度化是關鍵

由此可知,在國法和黨章中對領導人職務的交接、任期等有無規定,確實是一個非同小可的重大關鍵問題。中國歷代專制王朝一般均實行皇位由長子繼承的制度,除了特定的一個人(法定的太子,即皇長子)有資格當下一任皇帝外,其它人即位均屬非法,屬於大逆不道的篡位罪行,因而在最高權力接班問題上相對說來是穩定的。

清朝由於沒有規定長子繼承製,立賢而非立長,由今上(現任皇帝)在諸皇子中擇定一人為太子,而又可立後又廢,廢後復立(如康熙之於次子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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