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最深的是湖北省潛江市推行的「封閉管理」政策。初見「『封閉管理』政策出臺」的小標題,我想,「紅燈區」不就是明娼暗妓集中之地嗎?不堅決取締,還搞什麼「管理」?看下去才知道,錯!人家那「封閉」根本不是嚴格管理的意思,反倒是保護起來。所以它剛一出臺,便召來「紅」塵滾滾:「江漢大市場內的髮廊、旅店激增,最高峰達200多家,各地的『小姐』蜂擁而至公開賣淫,多達2000多人」;和平街被劃為政策保護的「特色街」,小姐達300多人。作為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的潛江賓館,也享受同等待遇,擁有小姐數百,客房夜夜爆滿。其時,「在街上叫個小姐比買包煙還方便」。
沒看報導的人,大概會以為那為「紅燈區」保駕護航的政策只是內部掌握,要麼就是玩弄文字遊戲,名為管理實為保護。又錯!人家那政策公開登了報、上了電視,大張旗鼓,廣而告之,其表述也毫不羞羞答答轉彎抹角:「除國家明令禁止生產和銷售的槍支、彈藥、毒品等商品外,其他商品和服務項目均可放開放活經營」,「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進場實行管理等活動」。有什麼含糊不清嗎?「凡市外客商的個人生活,市有關部門不查、不問、不干涉,凡以查房、查夜之名騷擾客商的有關部門和責任人,一經舉報,由市行政監察機關嚴肅查處」。有一點不好意思嗎?據此,菸草、醫藥、鞭炮、農資等原本國家專營的商品可以隨意銷售了,最賺錢的賣淫嫖娼也合法了。
你以為當地政府只是放棄責任眼睜眼閉不作為嗎?還錯!人家是通過公開招標,以3年480萬元的租金,把大市場管委會主任的職位連同「封閉管理」的大權出租給原市委組織部科級幹部黃鳳榮的,雙方簽了合同,市府發了通知。無論是黃主任很快成為「開放搞活,扭虧為盈」的明星人物,還是「租界」裡假冒偽劣氾濫,嫖娼風波迭起,都是領導們大膽「解放思想」,積極推行「封閉管理」的結果。
「封閉」在潛江即等於租賃,租出的不只是地盤,更有行政執法的權力。「封」的是國家執法人員,「閉」的則是畸形市場拒絕監管的大門。一封一閉,便孵化出一個百不管的獨立王國,一個冒險家的樂園。
只是好景不長,由嫖娼命案肇始,「封閉的籬笆」被衝破,大市場的形勢急轉直下。於是,一方要求兌現政策承諾,一方要追繳拖欠租金,市政府和黃鳳榮打起了官司。曲曲折折,撲朔迷離,權與法的較量直到如今,而據說,「關鍵問題」竟然是「封閉」政策是否合法。這事實無情地說明,「封閉管理」不單是潛江市幾個官員的奇思妙想,它自有其生長的溫床和沃土。江西廣豐縣以前那位以「思想解放」並大肆賣官著稱的書記鄭元盛也曾發表過「搞活經濟」的高論:「除了開妓院不行,其他幹什麼都行。其實開妓院最賺錢」……
假如不是「正局級」管委會,而是一市一地的管理權被人出錢承包了去,是不是也要進行持久的討論才能認定其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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