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組織「中國人權」發表的一份聲明說,該組織在美國興訟,起訴中國銀行在寄給「六四」難屬的捐款上做手腳。這筆捐款總額為兩萬美元,是六四10週年時期的1999年6月14日從大通銀行的一個「中國人權」賬戶轉賬到中國銀行的一個北京居民名下賬戶的。
這次轉賬用了「中國人權」的英文全稱,而此前銀行轉賬一直使用「中國人權」的英文縮寫,以避免引起中國當局的懷疑。
在發現這個錯誤之後,大通銀行在第二天(6月15日)試圖取消這筆轉賬,但是,中國銀行北京分行在6月25日回應說,因為這筆錢已在6月16日被取走,所以無法取消這筆轉賬了。
但「中國人權」表示,事實上,這筆錢一直留在那位北京居民的賬戶上,一直到1999年7月27日,該居民在這一天被問及這筆錢,兩天後,他被迫取走這筆錢。此後,這筆錢又立即被中國當局沒收。
法新社曾就此詢問中國銀行在北京的工作人員,對方稱他們不知此案。
「中國人權」在提交給紐約的一家美國聯邦法庭的訴狀中要求中國銀行退還這筆錢,同時索賠一千萬美元的損害賠償費。
中國銀行是中國的四家商業銀行之一,今年早些時候,中國銀行因為其紐約分行的不當行為而被罰款兩千萬美元。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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