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無隱私論
這些年,娛樂圈裡的星兒們、腕兒們最倒霉,一年365天,老被新聞媒體蠅攢蟻附地追逐著。誰在哪裡走穴,誰在哪裡偷稅,誰在哪裡打架,誰跟誰共餐、誰跟誰擁抱、誰跟誰相好,誰用什麼化妝品、誰吃什麼中西藥、誰穿什麼內衣、誰穿什麼旗袍……無一不被他們折騰得「底兒掉」。前兩年,關於劉曉慶的「私生女問題」被炒得滿城風雨,但後來發現這原來是空穴來風。趙忠祥賣鞋也曾被炒得沸沸揚揚,其實人家老趙並沒招誰惹誰,不就是想多掙幾個錢花嗎?2001年,趙薇穿了穿印有日本國旗圖案的和服,即被「狗仔隊」窮追不舍,被搞得灰頭土臉,還在舞台上險些被打傷……由此看來,星兒們、腕兒們雖然富有,雖然風光,但在媒體面前幾乎已無個人隱私可言。
相比之下,倒是那些身居要職的公僕們,反而享有著絕對隱私權。從媒體上,主人們只能看到他們如何慷慨激昂作報告,如何風塵僕僕搞調研,拍了拍哪位老工人的肩膀,坐了坐哪位老農民的熱炕,春節送給哪個下崗職工200元的「溫暖」……至於他們下基層時在哪兒就餐,有多少官員作陪,一頓飯花了多少錢,臨走接受了多少「土特產」;與哪個美人關係「密切」,跟哪個包工頭如膠似漆,經常向哪個上司「請示匯報」;每逢過節、住院、辦紅白喜事,常有哪些屬下去「送溫暖」獻忠心,城內有幾套住房,城外有幾套別墅;公子小姐、七姑八姨辦著哪些公司……在他們還沒有垮臺之前,媒體一律熟視無睹。
兩相對照,頓顯一尊一卑,一貴一賤,令人感慨萬端。如果說,星兒們、腕兒們屬於公眾人物,在公眾面前不該享有絕對隱私,那麼,公僕們倒不是公眾人物麼?更何況,星兒們、腕兒們雖然可富敵王侯,但他們兜裡的銀子卻是靠了自己的臉蛋、喉嚨、腰肢辛苦掙來的;而公僕們一飲一啄、一居一行,消費的則是主人們交納的稅金。愚以為,各級公僕們,不管他們職務高低、履歷深淺,從領取第一個月的薪俸開始,便已把自己「賣」給了主人。儘管主人多而公僕少,但既已「賣身為僕」,在主人面前就不該再享有絕對隱私;一旦享有,就違背了「完全徹底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由公僕異化成了老爺。
我常常琢磨:一些官員們之所以由輕至重、由微至著地一步步走向腐敗,走向墮落,究其原因,決不像他們自我反省時說的那樣是因為「放鬆了思想改造」,而是因為他們的大量活動始終被掩蓋在幕後,只可惜一時「放鬆了思想警惕」,才露了馬腳。如果新聞媒體能像追逐明星腕一樣追逐著各級官員,把他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全通報給廣大群眾,則我們的監獄會因此節省許多開支!
然而,這不過是、也僅僅是我的「琢磨」而已。玩新聞的可都是聰明人,他們知道公僕們雖然謙恭、雖然微笑,手裡卻捏著刀把子、印把子,可以封刊物、撤編輯、滅記者;星兒們、腕兒們雖然也風光,主人們雖然人數眾多,其實不過是泥足巨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只好追明星,捧公僕,不是連「焦點訪談」都訪問起英雄豪傑,「實話實說」都開始請高官「說實話」去了麼?
或曰:黨風何時才能弊絕風清?答曰:從公僕在主人面前無隱私那一天開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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