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地區與「豪華現象」
一段時間以來,貧困地區頻頻曝出「豪華現象」。新華網的一條消息說,貧困縣江西樂安縣36.5萬人口中,有8.5萬人口沒有解決溫飽,另有1萬多人返貧,縣裡和鄉鎮的一些領導幹部卻住著兩三層高的洋樓豪宅;另一家媒體則披露,國家級貧困縣福建政和縣領導幹部爭相修建豪華小洋樓,大多為三至五層,建築面積均在三四百平方米左右,有的多達500多平方米。同樣是貧困地區,山西沁水縣端氏鎮政府更是「出手驚人」,耗資450萬元蓋起一幢號稱全縣第一的豪華辦公大樓……與貧困地區這種「豪華現象」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江西樂安縣拖欠教師工資數以千萬計,福建政和縣許多群眾住的依然是破舊的土坯房,山西沁水縣端氏鎮大量支農、扶貧、教育專款被鎮政府侵佔和挪用,全鎮農民負擔大增。
所有的這一切,很難讓人相信這是發生在貧困地區的事情。群眾的溫飽問題尚未解決,當地政府官員卻肆無忌憚地享受奢華。當地教師工資發不出,豪華住宅和辦公樓卻修得起,這種「貧困」與「豪華」的強烈反差,顯然是極其怪異和不正常的。目前在一些貧困地區的官員心裏,想的不是如何帶領群眾脫貧,而是挖空心思要自己率先「脫貧」;不是集中財力物力發展地方經濟,而是「殫精竭慮」為自己建「局長樓」、「鎮長樓」、「鄉長樓」和「辦公樓」;不是先讓一部分群眾富起來,而是通過各種手段先讓自己富起來……。
貧困地區頻現「豪華現象」的危害不可忽視。它惡化著干群關係,引起當地群眾的不滿,在幹部和群眾間形成鴻溝。它很容易滋生腐敗,導致一些幹部製造「豪華攀比」之下大搞不正之風,滑向貪污腐敗的深淵,同時傷害了發達地區幫助貧困地區的積極性。我們要問:群眾還在貧困中苦苦掙扎,幹部怎麼敢住在豪華洋樓裡養尊處優?扶貧款和愛心款到底給了誰?
任何人都有通過合法途徑致富的權力,但是,作為一方貧困水土的幹部或者父母官,首要責任就是解決群眾的溫飽問題。溫飽問題解決了,還要進一步提高群眾的生活質量,千方百計發展地方經濟,帶領群眾致富,讓群眾過上好日子。做不到這一點,就是不稱職的幹部,這樣的幹部不要也罷;如果為了自己奢華,不顧群眾疾苦,甚至向群眾搞攤派,增加群眾負擔,貧困地區只會更加貧困,這樣的幹部罪不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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