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北京法院以在香港《東方日報》上登出的照片作為「為境外刺探情報」的直接證據,但事實上,該報從未與滕直接接觸過,只是引用某通訊社發布的照片,而該照片是由駐京某機構發出的,因此,滕提供的照片在法律上不應構成向「境外」提供情報的罪行。北京當局「收集國家情報」將人民定罪,這種「國家情報」的定義極為模糊,這種取證形式極不合理。
此外,關於滕春燕的案件的審理也不公開,審判書上明白寫道,「因本案涉及國家秘密,不公開開庭審理本案。」
滕春燕是近年被中國大陸拘捕判刑的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之一,其他幾位是李少民、高瞻、吳建民、覃光廣等,後者都已釋放,獨有滕仍身系大牢,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和同情者在聚集力量營救滕春燕,他們於今年八月在紐約中領館舉行了持續絕食活動,而至今未有任何滕春燕將釋放的訊息。
作為滕的同行,本人不得不撰此文對中共表示抗議,並要求中共當局無條件立即釋放滕春燕。對滕的逮捕及判刑,反映了中共對法輪功懼怕到了何等敏感的程度,簡直到了高度神經緊張狀態,在醫學上是患了神經緊張症,進一步會發展成精神分裂。因此,本人就醫學觀點勸告中共立即釋放滕醫師,並請她針灸治療,及早扎針人中、百會、內關等穴,並施以重刺激手法以急治緊張症。
北京之春(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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