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陸人士虛偽結婚申請來臺情形,正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以保障合法並落實有效管理,預計明年六月底完成。
內政部表示,今年迄今受理各式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灣地區案件共十二萬一千六百四十五人,包含探親、探病、團聚等各種社會交流案件及專業人士參訪案件。
民國九十年一月至七月底共函請交查虛偽結婚、偽冒親屬關係者三百八十九件,目前共注參偽變造證件者三十七件、冒用親屬關係者一百三十五件、虛偽結婚者三百六十件、來臺賣春者一千六百一十六件、非法打工者三千六百七十六件、有行方不明記錄者一千七百九十七件、逾期停留者五百一十八件。
此外,內政部審查旅居海外地區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在臺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出境案件,共審查二十五萬八千一百三十件,審慎處理依規定不予許可者二千六百七十三件,其中查獲偽變造及冒用證照申請者二百五十件。
內政部表示,配合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決議,於今年九月二十六日修正「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經十月核定,目前正辦理發佈事宜,並修正「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邀請單位及應備具之申請文件表」。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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