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發生死者為官員情婦的謀殺案,我們自然不知道情婦其實是喜歡寫日記的。記得川端康成的小說《雪國》中的女主角,也喜歡記日記,記的都是一些雞毛似的事,一些雞零狗碎的生活片斷,並沒有深意。若非偉大的人物,寫日記又有什麼歷史價值。要知道,我們關注歷史,總是把目光投向偉大人物。然而,世界並不只由偉大的人物一種組成,還有各種人,譬如貪官,貪官的情婦,而貪官情婦的日記也正好給我們提供了貪官生活的一個側面,便進而觸摸到貪官的一些鮮為人知的「背面」。情婦哪裡會知道,她們的日記此刻成了刺向貪官胸膛的一把劍。這並不說明貪官的情婦有多麼仇恨貪官,而只說明純粹是意外。
一九九八年十月中旬,湖南彬州市發生了一起姦殺案。女事主丟下的「生活日記」卻揭示了「湖南煙王」黃大康等系列貪官的醜行。日記的作者叫黃美清,某賓館的領班,是黃大康的情婦。
無獨有偶,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陝西神木地區鴻雁大廈發生一起惡性姦殺案,死者留下的日記內容成了競寧集團董事長等人犯罪的鐵證,馬德強等一串貪官因此落馬。日記的作者叫伊文莉,也是賓館領班,是馬德強的情婦。
這兩件事好像是同一本書的兩個不同版本。
情婦們為什麼要記日記,是為了回味「色授魂與,顛倒羅裳」時的迷醉嗎?不是,情婦沒有那麼重感情。
是有意為以後揭露貪官面目而留下證據?
顯然不是。情婦沒有那麼正氣。
是為了貪官後留下一點感情的紀念?
當然不是。貪官死了,她們會哭,但哭的不會是人,而是哭她們的財源斷了。
那麼,情婦寫日記是為了什麼呢?
原來,與貪官斂財為自己留後路一樣,她們也在為自己留後路。貪官貪錢是為了在退出舞臺後依然能風風光光地享受,而情婦為自己留後路,是防止貪官情婦另覓新歡,或者在自己人老珠黃之後被一腳踢開,不能敲上一筆竹槓而再無所獲。
情婦也知道貪官沒幾個好東西,但為了保住自己的財神爺,她們即使知道也不會向有關部門檢舉揭發。她們不會那麼有正義感,否則,也不會墮落到為人情婦的地步。
一個作家一部現代版的《茶花女》,也賺不到多少錢;然而情婦記錄下了自己與貪官「芙蓉帳暗度春宵」的羅曼史,以及貪官的受賄來源與數目,便可要挾到一大筆錢。貪官貪贓枉法,把柄在情婦手裡。為什麼?因為情婦與貪官關係最密切,他們必須「赤誠相見」,什麼也不能藏著掖著。除了局部向對方公開自己,他們還組成對付貪官夫人的統一戰線,以防要命的夫人發現蛛絲馬跡。
這最密切的關係,使情婦將貪官從頭到腳看了個透。
於是,情婦知道了貪官是最不可信任的人。在家庭方面,他們連合法妻子都背叛,在組織方面,他們背著組織干違法犯罪的勾當,在感方面,他們也許只把自己這類人的雙臂當作臨時的港灣,一聽說哪兒有更好的港灣,他們說不定就會立即出發。而自己只是他手中的一件商品,一個玩具。他給自己金銀首飾、時尚衣物,那是為了給商品一個好的包裝。他對玩具笑,那是玩具能逗他開心,也許,再過幾天他又會找到新的玩具--誰也不會只對一件玩具感興趣,連孩子也不會,除非是傻孩子。
貪官既然只會三心二意,見異思遷,自然不可信任。不信任也不能說出來,情婦到底是弱者,是強者的話,早做女強人去了。可弱者也有思想,而思想就是力量,這力量使得情婦覺得自己能把貪官攥在手心裏,一切聽自己的甚至離開了自己就不行。
這個思想就寫日記。記下貪官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貪官自然是有劣跡的,一記下來便跑不了。這樣一來,他即使想分手,也得跟自己談判,到時候「青春損失費」、別的什麼補償條件,都可以提。
手中有了日記,再凶的貪官也得軟了。
萬歲!日記,這是對貪官最有殺傷力的秘密武器。主意想定,日記也天天寫,但誰知道自個兒會出事呢?情婦有心計,先對付了貪官夫人,又對付了貪官,但還是沒有辦法對付歹徒。歹徒逞凶鬥狠,殺人越貨都敢干。他們不像貪官,手中有錢能引來女人,他們是歹徒,見了女人就霸王硬上弓,將錢財洗劫一空,什麼都搜了,就是日記沒注意到。
有人被謀殺,自然要破案,大蓋帽翻出日記,一翻就翻出了貪官的尾巴。
情婦可真有心計,那些貪官怎麼那麼粗心大意呢?情婦在幹什麼,自己什麼都不知道,進了監獄,貪官罵自己該死。
情婦以色為餌,釣來了貪官的錢。她們寫下日,計算著以後每個字大概能合多少錢。她們扑向金錢的慾火在文字中燃燒,文字的星星之火在燃燒,隨著的推移,這火越燒越旺,加上歹徒對於金錢和女色的雙重慾火,這火就燒得更猛了,最終燒得一個個貪官從日記裡跑出來,跑到法律的準繩下去了。
這些貪官又怎麼會知道,首先是慾火害了自己呢?沒有慾火,哪來情婦日記的星星之火,又怎麼可以燎原,燒倒一大片自赫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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