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賄選案開審 案犯不認罪
31日上午,只當了30天「縣太爺」的原廣東和平縣委副書記、縣長鐘洪茂坐在被告席上,涉嫌破壞選舉罪接受河源市中級法院的審判。這是建國以來涉及職位最高的賄選案。49歲的鐘洪茂是廣東省紫金縣人,在職研究生。據河源市檢察院指控,今年6月,和平縣召開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補選縣長。當時任縣委副書記的鐘洪茂為當上「縣太爺」,實施了一系列破壞選舉的「賄選計畫」---
六張毛毯換六張選票
6月5日,鐘洪茂打電話給和平縣人民醫院副院長黃蘭婕(此人為鐘一手提拔,與鐘的關係非比尋常),問她能不能聯繫合水鎮的縣人大代表推薦他為縣長候選人。
黃蘭婕滿口答應後,找到合水鎮合水村黨支部書記、縣人大代表曹仕恆,曹表示支持,並提出「農民代表是講實惠的」。經鐘洪茂同意,黃用960元購買了六床拉舍爾毛毯,由曹分送給其他代表。鐘同時承諾,選舉成功後會給予酬謝。
6月15日中午,鐘洪茂讓黃蘭婕直接與曹仕恆聯繫,讓合水鎮的代表在下午的投票選舉中直接寫他的姓名。選舉結束後,黃蘭婕拿出4000元,曹分得1000元,其他平分給了六名代表。
企圖買得候選人資格
鐘洪茂想先獲得候選人資格,顯得「名正言順」。6月8日上午,和平縣彭寨鎮的縣人大代表黃增桂到鐘的辦公室辦事,鐘不失時機地提出讓黃聯繫彭寨鎮的人大代表在選舉中支持他。黃增桂表示可以幫忙聯繫推薦鐘洪茂為縣長候選人,但要給「實惠」。
當天下午,鐘洪茂給了黃增桂6000元。
黃按每名代表500元的標準,將6000元分給了彭寨鎮的12位縣人大代表。13日,黃又找到鐘拿他的個人簡歷去填寫推薦表。
15日上午,彭寨鎮的12位縣人大代表聯合提名推薦鐘洪茂擔任縣長。不過隨後有三人撤回了提名,推薦無效。
個體老闆掏錢幫拉票
為了當選,鐘洪茂想起了老鄉黃金水(靠鐘的關照在和平大壩鎮半坑村開土礦的個體老闆)。6月8日,鐘洪茂打電話給黃金水,指使他賄賂大壩鎮的縣人大代表選舉其為縣長。黃找到大壩鎮半坑村黨支部書記、縣人大代表吳廷川,給了吳4500元。吳自己留下1200元,其餘的分給了大壩鎮的其他八名人大代表。
6月15日下午,大部分得了「實惠」的代表採取了直接寫名的方式,使鐘洪茂以126票當選為和平縣縣長。
好人犯了法?看看鐘洪茂如何評價自己
在河源市看守所裡,鐘洪茂與筆者前些日進行一次對話。
記:和平縣是全省16個特困縣之一,縣長也不好當,為何你偏偏要「冒險」當這個縣長?
鐘:我覺得自己有能力勝任縣長的職務,我在和平當了三年組織部長,接觸幹部多,下基層多,瞭解縣情多。全縣254條村,我跑了198條。如果民主推薦縣長候選人,我相信我的票數不會比其他人少。
記:你當過組織部長,應該清楚「黨管幹部」的原則,為什麼還要搞小動作?
鐘:人代會前,有人當面說我夠條件當縣長,我聽了飄飄然,心想現在到處搞競爭上崗,縣長也可以競爭上崗嘛!
記:當選縣長後心情如何?
鐘:我又高興,又緊張,一時頭腦一片空白。
記:你是不是有意識地把賄賂對象對準農村代表?
鐘:縣直機關和鎮領導一級的代表,本身有工資收入,不在乎幾百元錢,我跟他們打打招呼、吃吃飯就行了,主要是感情上的關係。農民代表不一樣,幾個聯繫人跟農民比較熟,容易發動。
記:走到這一步,你得到什麼教訓?
鐘(長嘆一口氣):教訓太多了。我17歲當兵,18歲入黨,退伍後從基層幹起,仕途還算順利,從沒幹過壞事。我本來高中畢業,工作後不斷讀書,現在已進修研究生。我讀的專業都是政治理論,說起這些頭頭是道,讀法律太少,的確疏忽了。
記:你怎麼評價這次的事(賄選)?
鐘:我認為是「好人犯了法」。
消息來源:金羊網-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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