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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件小事》看中國警察

 2001-08-29 09:0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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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小事》是魯迅先生的名篇,一千餘字的簡練筆墨記敘了一個豐富感人的當年生活場面和「我」的靈魂拷問歷程。文章雖然情節簡單,但內蘊豐富,以至於我竟然想從中胡亂猜測關於當時警察的情況。

文中有兩處涉及到警察。

一是車伕將老婦人挂倒後,問伊怎麼了,伊說摔壞了,「我」說伊是假裝的,勸車伕別管,周圍又沒人,但車伕還是扶著伊向前走去,前面是個警察署。於是「我」感到車伕愈走愈高大,需仰視才見。

二是車伕和老婦人進警察署後,一會兒出來個警察,對還等待在車上的「我」說,車伕不能拉「我」了,叫我自己再僱車。

文章記敘的是民國六年(1917)的事,按理說,中國的警察制度當建立不久,按現在的話說,肯定屬於「摸著石頭過河」的「初級階段」;況且時值民國之初,按歷史書上的說法,正是軍閥混戰、民不聊生的時代,在這樣的背景下,當時作為中國的早期警察應該是不會有什麼好口碑的,應該都是為大軍閥的專政服務的。但是,我卻從上述簡略的記載重隱約看見了一幅警察和百姓融洽相處的和諧場景。

車伕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在周圍沒人,老婦人也未見撒潑糾纏的情況下,首先想起通過警察局來解決這個問題,乃至於放棄了「我」這樁活兒,這說明當時的警察局在百姓當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力,大家相信警察局能解決好問題,在困難時候,警察是百姓的依賴,至少大家不覺得找警察會把事情搞得更麻煩。而且,找警察是車伕主動提出的,也更證明了這一點。

後一場景更令人感動,警察局接待了兩個「當事人」後,沒有忘了外面車上還坐著一個人,他也是人。於是,有個警察特意出來通知「我」自己再僱車走,不要再等,耽誤時間。我想,那個警察未必知道車上坐的就是後來要大紅大紫的大文豪才特意如此照顧。警察對平頭百姓的關照,可見一斑。

其實,大家可以看見,上述事情並不費警察很多事,甚至也是警察的職責。之所以特意提出來,併進行閉門造車的想像,一方面是有點懷念當時淳樸的中國民風,另一方面,也是有感於與當今的一些對比。

當時警察制度雛形初成,國家秩序很壞,警察們從小又沒有經過高尚的理想情操的教育,按理說,現在的警察應當比他們的祖宗們幹的好。

然而,如果一件小事發生在今天,大家見到的也許就是以下場景:

首先,街上一大早就有了人,而不是空蕩蕩的沒有人。事故發生後,最先是圍上來一群圍觀的人,都伸長了脖子,興趣勃勃而有無動於衷。這時,如果車伕不肇事逃逸,老婦人也不誇張聲勢、呼天搶地,則雙方很可能經過討價還價而私了。但這協調需要過程,周圍人還難免插嘴,乘客就會被晾到一邊了。先生如果當時用度迥,沒有錢再打車,又要耽誤正事了,就會難免發脾氣,導致另外一個爭執發生,不過,這對圍觀者卻是好事。

如果車伕和老婦人不能私了,則很可能是老婦人一邊揪著車伕的車把,一邊請求圍觀者中有手機的人麻煩報個警。圍觀者一般不會多這個嘴,於是直到造成大規模交通堵塞,警察便聞訊趕來。

警察來後,先是沒收了車伕的行車證、准運證等,然後不容分說地將他們帶到派出所。乘客魯迅因為瘦小木訥,又急著趕路,面色急迫,又不知道派出所的深淺,於是也跟著一起去了,留下一些伸長脖子的觀眾,等著他在小說中將他們一併掐起來。

進了派出所後,警察首先問先生:「你是什麼人,進來幹嗎?」先生說自己是乘客,正待補充幾句,警察大聲呵斥道:「你先到外面等著!」先生這一等就是兩個多小時,不敢進去,也不敢隨便走掉,不知該怎麼辦。先生肚子肯定要餓的,正事又沒辦成,以先生極壞的脾氣,心裏肯定要罵人了。

等到交通事故處理完了,先生才發現自己沒有得到任何補償,而且本來可以早就走的,由耽誤了事,憤懣之餘,難免會寫出一些出格的文章來。

好在以上只是假想。先生雖然一生抨擊時政,尖銳犀利,頗受政府敵視,但先生終於沒有死在警察的手中,而是身體不濟,因疾而終,也算是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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