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宝玉为何不能娶黛玉 因触犯民间禁忌?(图)
宝玉为什么不能娶黛玉?有一关宝黛根本就无法逾越。(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红楼梦》宝玉黛玉“枉凝眉”的悲戚的爱情令人惋惜。宝玉新婚之夜、黛玉恨恨而终,那真是“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历代红学家提出过多种宝黛爱情悲剧的原因,如:王夫人不喜欢林黛玉;林黛玉身体太弱;四大家族之间的联姻基于利益,贾宝玉和薛宝钗结合更符合家族利益,等等。
其实宝玉为什么不能娶黛玉这个问题,在老一辈人的眼中没那么复杂,有一关宝黛根本就无法逾越,那就是古来的民间禁忌:“骨血倒流”。
林黛玉生得倾城倾国的容貌,兼有旷世诗才,是贾宝玉的灵魂知己。但是,林母为贾敏,为贾宝玉之姑,林黛玉与贾宝玉为姑表兄妹。
古代的婚姻,“中表婚”很常见。婚姻当事人是姑表兄弟姊妹或姨表兄弟姊妹。《左传》中说:“男女同姓,其生不繁”,《国语》记载叔詹曾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中国历来有近亲不婚、同姓不婚的习俗。但是“同宗不婚”和“亲上加亲”等宗法,产生了“中表婚”。这同当时的社会条件,特别是聚族而居、安土重迁的生活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通婚圈很狭小,一些家庭便以异姓近亲作为通婚对象。
比如说某个男子和姨妈家的女儿结婚、或者和舅舅家联姻,诸如表哥表妹这样的亲戚关系之间的婚姻,就叫做“亲上加亲”,这在以前社会是比较普遍的。但是有一种表亲关系却不能联姻,那就是像林黛玉和贾宝玉这样的亲戚关系。
林黛玉的确是贾宝玉的表妹,但她的母亲,是贾宝玉的亲姑姑,是从贾家嫁出去的人,如果她的女儿再嫁回贾家,这在过去就叫做“姑”血倒流,也称“骨血倒流”,这是古代婚姻关系当中的大忌。因此,贾宝玉娶不了林黛玉,无论如何,他们是不能结合的。
明清两代的律法规定:“若娶己之姑舅两姨姊妹为婚者,杖八十”,林黛玉和贾宝玉的婚姻关系,不光是传统婚姻的禁忌,而且也得不到当时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有人说,在清代,“中表婚”不是还普遍存在吗?是的,按照大清律法,贾宝玉和薛宝钗是姨表兄妹关系,也属于违法,但是因为姨表亲在民间不犯忌,太常见了也就没人过于追究。
而“骨血倒流”属于历史久远的约定俗成的民间婚姻禁忌,对于这种传统禁忌普罗大众是有敬畏之心的,不敢去触犯,再加上红学家们分析的各种原因吧,宝黛的爱情注定了只是悲剧一场。黛玉受尽“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之苦后,于贾宝玉、薛宝钗大婚之夜泪尽而逝。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图片来源: 免费图片 Ivan Walsh/维基百科)
有人说这不公平,为什么对于姨表亲结婚就没那么严苛?这就又说到一句俗语“表亲3000里、堂亲500年”。
表亲就是母亲这边的亲戚,而堂亲就是父亲这一方的亲戚。“表亲3000里,堂亲500年”就是说,表亲之间的关系相隔就像有3000里那么遥远,而堂亲之间哪怕是过了500年也仍然还是一家人。所谓“姑伯亲,辈辈亲,打断骨头连着筋”,“姨表亲,不算亲,死了姨娘断门亲”,千百年来老百姓都讲堂亲要比表亲亲密的多,血缘上也近得多。
这主要是因为古人的宗族观念特别强,同宗同族的人有一定的血缘关系,而异姓家族的人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到现在俩人素不相识,但得知是同姓后,还会说:“咱们五百年前是一家”。宋朝律法为例:“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同姓的一男一女结婚,被官府发现,将会处以两年徒刑。
所以古人把母亲那边的亲戚看作是外人。基于这样的一个传统,甚至同样是表亲,姨表亲和姑表亲关系也有不同。古代家族里面的男孩子成年以后是可以和舅舅家联姻,却绝对不可以娶姑姑家的女儿。
那有人又说了,汉武帝娶的阿娇是馆陶公主刘嫖的女儿呀?刘嫖是汉武帝的亲姑姑,刘嫖的女儿嫁回刘家,这不也是“骨血倒流”吗?对,历史上,汉景帝废掉刘荣的太子之位后,在刘嫖大力劝说下,立了刘彻为太子,从而奠定了汉武帝后来的基础。可以这么说:汉武帝刘彻是天选之人,打造“秦皇汉武”、“汉唐盛世”的千古一帝,命运就是这样安排的汉武帝称帝之路,“骨血倒流”倒在其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