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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暴大抗争”上衣囚20个月 医科生上诉(图)

 2022-05-23 21:0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图为印有“暴大抗争”的黑色上衣。(图片来源: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FB截图)
图为印有“暴大抗争”的黑色上衣。(图片来源: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FB截图)

【williamhill官网 2022年5月23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香港进入严刑峻法的年代,任何人持与政府不同立场都有机会遭受铁拳。去年10月,一位香港中文大学医科生仅因为身穿印有“暴大抗争”的上衣,就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重囚20个月。本月23日,已服刑逾7个月当事人申请上诉,上诉庭法官将案件押后至7月15日裁决。有评论人士指,目前政治凌驾一切,法庭已无公义可言。

在2019年12月24日反送中期间,时值平安夜,有网民号召在元朗一商场内举行和平抗争活动。23岁的中文大学医科生张家齐,身穿印有“暴大抗争”的上衣在商场内举机拍摄,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原审裁判官陈炳宙裁定入狱20个月。(编注:反送中期间有亲共报章将中文大学贬称为暴大,意为“暴徒大学”,不过该称呼反而得到中大学生的认可,以此表达对抗争的支持。)

香港《独立媒体》报导,上诉庭展示涉案片段,当时商场内有人高喊“黑警死全家”等口号,原本正准备离开的警员,突然折返并制服拘捕张家齐。片段显示张被捕前一直举起手机拍摄,曾逗留现场两分半钟。

张的律师辩护指,张家齐被捕前独自站着,没有与身边任何人沟通,看到警察时亦有退后,仅举机拍摄。他虽携有头盔和防毒面罩等装备,但没有拿出来使用,也无任何证据显示他有叫口号及有任何积极参与和鼓励非法集结的行为,不能在毫无证据下推论他有参与非法集结。

不过法官陈仲衡不接纳辩方律师的看法,认为若张无心参与示威,就不会有这样的装扮。

控方表示,张家齐的装扮属示威者常见装扮,而且张看见一大群人聚集大声辱骂警察,甚至警察推进仍不离开,绝非纯粹路过、守法的普通市民。加上其身上衣物印有“暴大抗争 Major in revolution Rioters University”,明显“自称暴徒”,反映张家齐当时在现场参与非法集结。

判刑方面,张家齐的律师认为判监20个月是“严重地过重”。他引述早前案例指,一名示威者搬水马等杂物堵塞主要公路,又纵火焚烧灯柱终判监12个月的非法集结案例,而本案当事人张家齐没有任何动作,不足以用21个月为量刑起点。

律政司则回应,商场属密闭空间,其时警民冲突风险一触即发,暴力发生的机会非常高,非法集结刑期最高3年,考虑过本案所有因素,20个月监禁“可说是严厉,但非明显过重”。

张家齐于去年10月6日被原审裁判官陈炳宙判囚20个月,现已服刑逾7个月,上诉方透露其刑期预计于11月15日完成。上诉庭法官陈仲衡指,考虑到张正在服刑,会尽快颁下判案书,押后至7月15日裁决。

对于张家齐因参与非法集结而被判囚20个月,一名熟悉香港法律的人士对《williamhill官网 》表示,香港现在已没有法治,这是大前提,而早前普通法的思维,目前已不再适用。在此大前提之下,法官重判也属预料之中。

他表示,判断某人是否犯法,通常需要人证、物证俱在,所谓环境证供。按照法律,张的确有机会被指参与非法集结。不过他又指,《基本法》赋予香港人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但政府一直以《公安条例》来限制港人的集会。而集会和《公安条例》本身互为冲突,通常来说人权应高于一切。另外,针对非法集结的法例本意是起诉真暴乱分子,不过该法例被政府滥用来打击异议人士。

他续指,一般来说法官会以多年的法律和案件基础来做出公正和公义的判决。但目前政治因素决定一切,法庭已经再无公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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