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源滚滚 中共的“土地财政”聪明无比(图)


中共的“耕者有其田”是一个世纪大骗局。(网络图片)

一、“耕者有其田” 一个世纪的大骗局

多年来,中共把“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喊得震天响,把自己抬到一个“普救众生”的道义高峰,在这个高峰,他君临天下、指点江山,气吞万里如虎。

他的确曾把从地主那儿抢来的田地分给了农民,农民也的确喜滋滋地领到了印有“大救星”毛泽东头像的土地证。可是,几十年过去了,中国农民现在“耕者有其田”了吗?那一张珍贵的“根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障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的土地证又在哪儿呢?

农民不会知道,就在他们领得土地证,甚至尚未领到手时,当局已经在制定收回全部土地的“社会主义宏伟蓝图”!1951年9月9日,在土改仅仅进行了大半年时,中共中央就召开了由毛泽东主持的全国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准备收回土地。分得土地的农民们更想不到,短短几年后,他们不仅将失去土地,而且将失去自家的耕牛、农具,失去迁徙、打工的自由,成为“人民公社”牢笼里的“共产农奴”。(当然,还有一个绝对想不到:他们中的几千万人将会从“共产农奴”变为冤死饿殍。)

他们的命运,其实早就注定了。因为,由苏共一手扶大的中共,它一定要重蹈苏共这个“奶妈”的覆辙。

苏共在1930年初实行了强制合作化,农民在苏共的威胁下不得不加入集体农庄。“许多州提出这样的口号:‘谁不加入集体农庄,谁就是苏维埃政权的敌人。’……许多地方建立的不是集体农庄,而是公社,用强制办法把农民的全部小牲畜,家禽和自留地公有化了。”(《让历史来审判》罗维奇・麦德维杰夫着,第148页)

苏共和中共的革命目标之一是要消灭私有制,因此,他注定不可能让农民拥有土地,“耕者有其田”只是他打天下的手段(正如他当年高喊“民主”、“自由”一样),一旦大功告成,所有财产就要“归公”——归到自己手中。

苏共强迫农民加入集体农庄,中共强迫农民加入人民公社;苏联农民在集体化后两年(1932~1933年),饿死几百万,中国农民在公社化后两年(1959~1961年),饿死几千万;苏共在大饥荒后大搞“阶级斗争尖锐化”,抓、关、打、杀,腥风血雨,中共在大饥荒后强调“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抓、关、打、杀,血雨腥风;苏共要牺牲农民,榨取农民的血汗聚积发展工业(尤其是国防工业)的资源,中共要残酷剥削农民,以“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来聚积发展工业(尤其是国防工业)的资源……

1951年离开中国的农业经济专家董时进是个天才预言家,当中国农民欢天喜地分田分地时,他就在《论共产党的土地改革》一书中预言了中国农民在土改以后的悲惨命运。他指出,共产党搞土地改革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要耕者有其田,而是要把土地收归国有,从而使它的政府变成独占全国土地的大地主。因此他在该书中写道:

共产党慷他人之慨,

聪明无比;

它把别人的田地和耕牛分配给农人,

博得他们一场欢喜;

……

分来分去,最后把一切都归了自己;

田地和耕牛收为国有,

农场变为集体,

农人都作了共产党的奴隶;

共产党聪明无比。

中国农民的命运,在中共诞生的那一刻起,已经被注定了。

二、城市私有地 一夜变为国产

1958年,中国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土地便全部“集体化”了,农民手中的土地证成了一张废纸。那么城市的土地呢?

1956年,中央批转的《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中,已经有“一切私人占有的城市空地,街基等地产,经过适当的办法,一律收归国有”的条款。但是,以巍巍宪法明文抢劫土地是公元1982年。当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就这么短短的十一个字,一劳永逸地将城市的私有土地一夜间变为所谓的国有,而没有给公民的财产损失任何补偿。如此石破天惊的掠夺在任何国家和任何社会都会引发巨大的社会动荡,但在中国大地上,微波不兴,一片安宁。(也许,刚从文革血泊中走出来的民众觉得能活下来已经是万幸。)

既然城市土地都是国有,那么,就想法把农民们“城镇化”,让他们彻底失去土地。过去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在毛泽东时代还可以算作是生产队这个集体所有。邓小平时代搞“承包制”,把集体所有权剥夺了,改成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接下来,通过“城镇化”,中共又把使用权剥夺了。因为一旦“城镇化”,土地就国有化了,农民连土地使用权也没有了。中共热衷“城镇化”,就是要让土地成为党产,然后不断地卖土地。2010年,重庆市所有高校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村学生把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就是为了这种掠夺。另一方面,即使还未“城镇化”的土地,农民们也只有使用权,而一旦拥有所有权的党国要征用、倒卖土地时,其强征强拆便合法合理。学者东夫先生说:“这种掠夺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连前苏联都没做到。”

经过一次次的巧取豪夺,这样,当中共大搞让他们和他们的子弟们“先富起来”的经济改革时,中国的土地,无论城乡,已经是“普天之下莫非党土”了!

三、卖田卖地 财源广进

中共成了广袤土地上的唯一地主!

学者熊飞骏在《中国在这里反思》一书中写道:特色中国的极端贫富悬殊是什么因素造成的?是“公有制”!因为“公有制”的本质就是“官有制”。公有制中国最大的富豪群体是官僚。当今中国最容易发大财的机会是“圈地炒地”。而“国有土地”的管理权、处置权和利益分配权掌握在“公有制”国家的各级官僚手中,所以,名义上的“国有土地”就演变成事实上的“官有土地”。

1986年11月11日,历史学者辛灏年在武汉大学的讲演会上说:“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就是中国层层统治集团中人最完美无缺的私有制!”

这些新时代的拥有对土地管理权、处置权和利益分配权的“地主”们,虽然官职大小不一,但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姓),那就是,他们都姓“党”。

在一党独裁、国产等于党产的“党国”里,中共成了广袤土地上的唯一地主!他手中有地,心中不慌,轰轰烈烈启动了一场全国范围的“土地开发”。

“开发”——卖地——财源滚滚的“土地财政”!

这几十年来,“党国”这个“唯一地主”通过卖地收入了多少银子?

经济学家吴敬琏2013年3月23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说:过去几十年来,政府赚取土地差价至少30万亿。笔者所居住的重庆市,据市长黄奇帆披露,重庆卖地获利颇丰。2012年重庆市全年的卖地收入为897.5亿元,“土地收入一般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3,是重要的第二财政。”(详见“重庆土地生意”《时代周报》2013年3月22日)

“党国”以极低的价格,支付只有使用权的老百姓(你不干就强拆甚至关押、打死),然后以极高的天价再把土地卖出去。这个“天价”曾达到什么高度呢?看威廉亚洲官网 的数据:2013年9月4日,北京卖东三环农展馆地块,收入43.24亿元,每平方米土地卖了逾7.3万元!经济学家何清涟在《当中国经济只剩下房地产时》(2013年9月16日)一文中说:“北京上半年卖地收入已超千亿,比去年全年的600多亿还多好几百亿。”

由此可见,“30万亿”的价差正是“党国”卖地的一本万利。这个巨额价差的背后,是对农民以及城市拆迁居民的残酷掠夺。正如清华大学社会学者李楯所说,巨大的收益和低廉的土地成本对比,显示出政府对公众的一种掠夺。

“党国”在卖地之外,还有巨额的税收。《今日财富》2013年3月20日报导:据统计,仅针对房地产业征收的五大税种,其总收入从2003年的900多亿元,暴涨至2012年的1.01万亿元,增幅高达十倍有余。土地与税负成本占房价的60%左右。另据《第一财经日报》2013年10月12日报导,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鲁桂华计算,房价中61.33%被中共政府以地价、税费的方式拿走了,13.03%被银行以利息的方式拿走了,两者合计74.36%,即政府和银行拿走了房价中的近3/4。中共地方政府是高房价最大的受益者。

由此可见,老百姓挣得的血汗钱,大部分都流入“党国”这个中国唯一的大地主口袋中了。

这是不是中共所宣扬多年的“地主的残酷剥削”?

用暴力将私有财产变为所谓的公有,然后又用权力将公有变为权贵们的私有,这两件伤天害理的绝活,都被号称要“解放劳苦大众”的“幽灵”干了。

姓“党”的“大地主”卖地暴发,于是,他宝马香车、锦衣玉食、小密二奶、儿孙移民……他不仅创造了世界一流的“三公消费”(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公费吃喝),而且创造了世界一流的“维稳经费”(镇压百姓)。

一方面有钱享乐,一方面有钱维护这种享乐——土地财政,真是享乐天下的盛宴!

远没结束的结束语

在卖地的银子哗哗入囊之时,强拆的悲嚎声声入耳。巨大的利润(差价)加上土地“党国所有”,中华大地上,强拆强征不容分辨!

一方面,土地财政通过出卖土地养活庞大的地方政府官员;一方面,中共各级官员在卖地中大肆私饱中囊。(土地卖给谁,卖多少钱,完全由中共官员说了算。)原《百姓》杂志主编黄良天说,中共官员腐败,60%以上都与土地有关。

土地,这个中共权贵集团眼中的巨大摇钱树和聚宝盆,注定是中共层层官员们拚命要抢夺的资源。

巨大的利益让中共不惜与土地上的“主人”(“耕者有其田”)激烈对抗。中共官方杂志《半月谈》2013年10月14日刊文称,每年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达400万件左右。群体性上访事件60%与土地有关,土地纠纷上访占社会上访总量的40%。

被剥夺了土地和一切权利的老百姓唯有上访、自杀和被杀了。

不堪剥削无力抗争的唐福珍自焚跳楼了;

不堪压迫起而维权的钱云会“被车祸”了;

……

行文至此,看窗外强拆强征正风腥雨烈,一如当年分田分地雨烈风腥。

这片承载了五千年文明的古老土地,正经受着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几十年的“开发”后,资源耗尽、江河断流,草原枯萎、沙尘弥漫……

几十年的“豪卖”后,大地母亲已经被卖得所剩无几(“大地主”也因此吃得脑满肠肥,捞得钵满盆溢)。

今后又卖什么?

不要紧,“党国”这个“大地主”早已未雨绸缪。

他卖出的土地只有七十年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七十年后(大多已经没有七十年了),卖了的这块土地又将回归党的怀抱!

“红二代”、“红三代”、“红四代”的“革命接班人”们,到时手中有地,心中不慌,子子孙孙不愁吃喝。

我从小饱受“要保证红色江山永不变色”的教育,这一刻,我理解了这句话的深刻含意。

只是,几十年后,会不会又是一次暴风骤雨兼腥风血雨?

——这一片血红的土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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