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唐英杰驾驶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电自行车。(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williamhill官网 2021年7月27日讯】香港首宗被控违反国安法的案件早前经过15天的审讯,今日(27日)在高等法院裁决。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裁定24岁的被告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罪成,押后至本周四求情,两罪最高可判囚终身。法官认为,“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简称“光时”)口号有分裂国家的意味,有意图煽动他人达到政治目的。
去年7月1日,唐英杰驾驶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电自行车在湾仔驾驶时,来不及刹车撞向警员,自己亦滚落地上。他在现场被捕并被控触犯国安法,成为首宗国安法案件。本月案件开始在高等法院审理,而唐英杰已被羁押超过1年。控辩双方都请来专家证人证明“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这句口号是否含有“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的意思。
控方坚称“光时”口号有把香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割出去的意思。而辩方专家李咏怡则表示,“‘推翻政权’和‘分裂香港出来’是两回事。香港从来都不是主权国,怎样去恢复其主权呢?” ,又指“‘光复’是关于‘过去’,想回到一个旧的状态;而‘港独’是‘未来式’,不知道如何把两者放在一起。”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今日国安法指定法官在判词中表示,事发当日是“回归日”,被告展示“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时,明白该口号有分裂国家的意味,将香港从中国分离出去,是其提倡的政治主张。被告有意图以该“光时”口号旗帜吸引公众目光,煽动他人分裂国家。
对于唐英杰的电自行车撞向警方,法官指警员是香港法治及秩序的象征,被告撞击警方是故意挑战的行为,是针对人的严重暴力,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威吓公众以实现政治主张。 而本案重点“光时”口号是否具有港独意识意思?法官认为口号有分裂国家的意味,有意图煽动他人达到政治目的。
唐英杰得悉裁决时神情平静。在离开被告栏时,他向家属举手示意,有女家属高喊:“撑住!爱你啊!” 市民李小姐特意穿上印有“唐英杰驾驶电自行车”图案的黑衣声援,她对判决深感难过,亦心痛年轻人,她说现在年轻就是罪,法庭判他十多年亦不意外,首宗国安法案件会判重,来威胁港人。
今日案件引发国际关注,多个英美主流媒体BBC、CNN、ABC、美国Fox News、《华尔街日报》等都以国际版显著篇幅报道。
外媒以“国安法罪成第一人”形容唐英杰,文章指今次案件判决为日后的国安法案件创下先例,影响日后判决。部份报道亦提及今日案件没有陪审团,三位审案法官由特首林郑指定。 半岛电视台及海峡时报报道称,今次判决将言论限制植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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