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3日,黄之锋(左)和古思尧因参与反蒙面法游行而被判囚。(图片来源:williamhill官网
合成照片)
【williamhill官网 2021年4月13日讯】2019年10月,港府为了阻止市民参与集会、游行,颁布禁蒙面法,引发港人不满,10月5日,过千市民上街抗议,游行队伍由铜锣湾步行到中环。其后警方起诉参与当日游行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和社运人士古思尧。今日(13日),二人被裁定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分别被判入狱4个月及5个月。
24岁的黄之锋早前因参与2019年6月的一次未经批准游行,被判入囚13.5个月,目前正在服刑。据《苹果日报》报导,今晨散庭候判时,黄之锋在返回羁留室期间,向旁听市民说,等一下再见,很想念你们啊!支持者们热烈挥手,勉励黄之锋“撑住!”
现年74岁身患癌症的古思尧去年7月因举起倒插及涂上“白色恐怖”等字眼的五星旗,早前被裁定侮辱国旗罪罪成,判入狱4个月。4月7日刚刑满出狱的他,今次又被判囚。古思尧没有代表律师,他自己发言表示未来会配合癌症治疗、法院裁决,及惩教署的监禁安排;并自言参加社会和民主运动30余年,今次是第11次被判刑,但认为今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坐牢,可能还会有第12、第13次;坐牢是自己生活的一部份,屡败屡战,又称下次会故意违反国安法。
古还重申审讯时的陈词表示,无需可怜或同情他,无需对他仁慈,并指:“人权大于政权,人民高于国家,多谢法官。”最后不忘补充说:“结束一党专政,打倒共产党!”
黄之锋离开法庭庭时则向旁听席的支持者们告别,大家则以“加油”、“撑住”为两人打气,亦向古思尧说“保重身体”。
案情指当日“反蒙面法游行”中有数百至过千示人参与,游行队伍于下午2时许从铜锣湾东角道出发,3时许抵达中环遮打道,受阻的交通一小时后重开。示威者大部份戴着口罩,沿途高叫“蒙面无罪 立法无理”、“解散警队 刻不容缓”等口号,并唱《愿荣光归香港》。黄之锋和古思尧均承认参与游行。游行期间黄曾戴上黑色口罩,他曾向传媒表明戴口罩是为了反对蒙面法。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