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行政院通过太空发展法草案,院长苏贞昌说,专法宣示与国际接轨、迈进太空发展新纪元的企图心;此法案也列入政院优先法案。资料照。(图片来源:中央社)
【williamhill官网 2021年2月19日讯】中华民国行政院昨天通过太空发展法草案,院长苏贞昌说,过年后的第一个院会提出台湾首部规范太空活动、促进太空产业发展的专法,宣示与国际接轨、迈进太空发展新纪元的企图心;此法案也列入政院优先法案。
据《中央社》报导,行政院秘书长李孟谚在行政院会后的记者会转述,苏贞昌表示,他2019年上任院长所批的第一份公文,就是“第三期国家太空计划”。而太空产业也是蔡英文总统宣示的“六大核心战略产业”之一,17日蔡主持国安早餐会特别关心,近年来政府投进太空领域发展,不仅已有自制卫星、探空火箭的能力,民间也有数家商业太空公司成立,已逐渐形成初步的卫星产业链。
苏贞昌还提到,五月天“顽固”MV告诉大家,不论生活如何的艰苦,都不要放弃梦想,“不要忘记,活在内心深处,那个顽固的自己”。
苏贞昌说,台湾在科技发展方面拥有超强的实力,如果结合既有的半导体、资通讯、精密机械等优势产业,一起开拓太空这个全新领域,抢得先机,进而占据一席之地,“把台湾的国力打上太空”,这将不会只是梦想,而是未来可达成的美丽风景。
苏贞昌续说,除了之前核定的250亿元国家太空计划,用以扶植卫星产业、培养太空科技人才,刚通过的这个“太空发展法”,也明订以专责法人推动太空发展业务。
随着法律、预算、人才、产业链、推动机构都逐步到位之后,苏贞昌请科技部、经济部、交通部和国防部等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积极合作,一同打造太空经济,成为新的护国群山,也早日使台湾做的火箭,搭载着自制的卫星上太空。
李孟谚对此指出,太空发展法将送到立法院审议,并列作政院优先法案。
科技部表示,太空发展法草案总共6章、22条条文,明定科技部是主管机关。并表示,基于从事太空发展须遵守国际公约与规范,并应以环境保护和永续发展为原则,且发射场域可能涉及原住民族传统领域土地,因此草案明定基本原则,以保障国人权益和提高生活福祉。
为确实管理太空活动与确认事故的责任归属、处理方式与罚则,草案规定于境内发射载具,须办理登录始得申请发射的许可,以落实相关管理机制。另就发射场域的设置,在土地取得与相关管理订定规范。
太空产业的健全发展,需政府扶植与民间投入参与,所以草案明定中央政府应推动包括民间投资、推动高附加价值太空技术产业应用以及必要的奖励措施、协助跟国际接轨、人才培育、新创事业辅导等事项,以带动业者或吸引更多资源投入该产业,促进健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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