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欲借张云龙案彰显法治 不料翻了车(图)
中国警察(示意图/非本文图片/图片来源:GREG BAKER/AFP/Getty Images )
【williamhill官网 2021年1月20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真瑜采访报道)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张云龙强奸二审刑事裁定书》在大陆引起网民悄悄议论,原本是中共彰显依法治国成果怎料一不小心翻了车,再次将中共警察与司法体系的黑暗公之于众。
张云龙有抗辩权利 但涉嫌诬告
该案起因是合肥警察张云龙借查案之由将女受害人囚于室内屡次三番施以暴行,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张云龙获刑4年6个月。期间原警察张云龙大呼冤枉要求法院判决无罪,坚决否定其违法事实。值得一提的是合肥当地媒体曾描写张云龙是一名恪尽职守的“人民好警察”。
大陆知名自媒体人六神磊磊用金庸的小说来举例,大家都知道田伯光是在《笑傲江湖》中是个大恶人,令狐冲代表正义势要将其绳之以法,但如果令狐冲借着抓田伯光的机会行不轨之事只被罚酒三杯,那么金庸笔下江湖的平衡将会被打破,谁还能信江湖道义。六神磊磊没敢讲,中共治下社会的公平正义早都打得稀烂,老鼠屎何止是张云龙一颗。
国内人权律师接受《williamhill官网 》采访时称,张云龙的作案过程中可以说很多方面性质很恶劣、情节很严重,而且多次实施强奸行为。审讯过程中,他并没有表现出悔意,他并没有真正的去认罪。结果是两次审理判决结果都是4年6个月的刑期,事实上张云龙没有任何可以从轻处罚的法定从轻或者酌定从轻的情节,反而在抗辩过程中,他涉嫌新的犯罪。
因为面对指控进行自我辩护或者抗辩是公民的权利。张云龙作为一个被告人当然有这种权利,可是抗辩不能产生新的犯罪,实际上张云龙的抗辩可以说是涉嫌诬告。张云龙可以说感觉受到了影响或是诱惑,但从公布资料看张云龙要求法院判其无罪称是被受害人引诱,这实际上是一个新的诬告,从案件本身看张云龙有涉嫌使用强烈暴力并有意销毁证据,显然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清醒的认识,并且在一边实施犯罪,一边显然有隐匿证据。这样非常清醒的实施犯罪行为的,还说别人引诱他,所以说他没有任何可以从轻情节,而且这种连续犯罪行为,说明整个过程他没有任何的害怕、后悔的行为,包括抗辩过程中产生新的诬告行为。
中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警察审讯需将受审者带至特定的审讯场所进行审讯;在审讯的过程中应有两人在场,不能一人进行审讯,审讯必须有记录,一人审讯一人记录,需两人同时在场确保相互监督。如有女性受审讯最好有女办案人员在场。张云龙所说审讯本身就是疑点重重。
人权律师表示,该案也再次证明中国的司法体系包括法庭在内是完全不靠谱的,中国的法律条款,一方面没有真正严格细致的保障民众权利;另一方面,即使有法律规定,在具体的案件的实施过程中,可以说形同虚设。该案的整个过程中,其他警察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明显是纵容了张云龙的犯罪行为,其他的警察应该受到处分。
另外关于张云龙的抗辩,律师称中国的警察到哪儿身上都有执法记录仪,记录仪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的保障,同时也是保护警察的权益,这些关键的证据并没有出现在法庭。同时,对张云龙最有利的证据是他去抓人出具的抓捕证明,但是张云龙的辩护律师并没有提供,这也从侧面说明张云龙的犯罪行为是存在很大的主观因素。
张云龙案件有极端暴力行为
人权律师指出张云龙案件中有极端暴力行为,刑讯逼供也是中共警察惯用的手段之一,对于异议人士,警察采取暴力刑讯逼供的手段是普遍存在。尤其是对于异议人士,包括人权律师、宗教信仰者,还有那种弱势边缘人群。执法者实施不法侵害,在整个执法的过程中,经常会有这种鼓励,比如说对法轮功学员警察中就流行着“打死了白死”的说法,进行刑讯逼供。
普通民众对于警方的暴力事件往往认为是基层警员的个别行为,这个认知是非常不对的,真正的问题都是出在上面。比如说上面授意,无论如何让他交代,包括了各种各样的明示暗示或者漠视,只要结果,什么办法你自己想,这才有了警察对异议人士近乎疯狂的刑讯逼供行为。
基层的警察为了把事办成什么手段都可以在所不惜,整个体制可以给他们提供保护,在这个过程中会有大量的侵权,如非法侵占财物,借扣押、搜查直接将被害人财物装进自己口袋,还有就是大量的酷刑、监视居住,实际监视居住就是为了方便酷刑,就是为了屈打成招的。所以对于那些危害共产党地位的人群,侵犯人权成了执法者的家常便饭。
比如现在的“1226”案件,就是来自上面的授意,不论什么手段一定要把罪名弄成。因此往往越是大的案件,本来万众瞩目,应该办的漂亮一点,可是在全世界注目当中,依旧会有严重的刑讯逼供。
不管是张云龙案还是众多人权案件中无不充斥着中共的血腥暴力,而这种暴力是自上而下的,它威胁着每一个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