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位前香港众志成员,前秘书长黄之锋(右一)、副秘书长周庭(左一)及前常委林朗彦(中),承认在去年6月21日反送中期间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件的部份控罪,法院下令三人须即时收押。(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williamhill官网 2020年11月28日讯】三位前香港众志成员,前秘书长黄之锋、副秘书长周庭及前常委林朗彦,承认在去年6月21日反送中期间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件的部份控罪,法院下令三人须即时收押。刚刚探望过黄之锋的张超雄转达其叮嘱:“人在运动在”。
据《苹果日报》报导,黄之锋与林朗彦被送往荔枝角收柙所。但惩教人员声称X光检查发现黄之锋腹中有“异物”,因此将他囚禁在医院的单人囚室72小时,囚室的灯需要24小时常开,令人难以入眠。
前立法会议员、工党成员张超雄今日(28日)在脸书专页上透露,刚刚探望过黄之锋,对方已从医院回到荔枝角收柙所,等候12月2日的宣判。张超雄亦代报平安,表示回到荔枝角收柙所的黄“状态还可以”;此前在禁闭室内不见天日,24小时不关灯,每4小时量一次血压,且完全没有时间“放风”,“他说终于能够离开这个监狱中的监狱总算是舒了一口气”。他引述黄之锋表示就算公民社会面对严酷打压,“只要人心不死,时机一到,运动必会再现。”另外,黄还叮嘱大家都保重,“人在运动在”。
日前黄之锋透过脸书向德国《世界报》(Die Welt)表示,自己虽然被单独囚禁,但情况尚好,因夜晚灯光太亮,难以入睡,要用口罩遮着眼睛才能入睡。报道引述黄称,惩教人员阻止他离开囚室,或与其他囚友一起,也不准做运动。黄之锋表示,已不期望刑期公正,感觉自己如中国的异见分子,但强调即使自己与其他抗争人士被判刑,“香港的运动不会因为周庭、林朗彦和我入狱而停止”。根据控罪,黄之锋最高可判监三年。
法庭将于12月2日宣判,另外黄之锋还有两项控罪在身,分别于下月5日及明年2月应讯。黄之锋指自己在狱中反而无力感较少,无需因应局势的瞬息万变而做出迅速回应,因此身在狱中,心情反而较轻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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