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立国原则(九):权利不可剥夺(图)
人有与生俱来、不可被剥夺的权利(图片来源:Pixabay)
【williamhill官网 2020年7月31日讯】美国第九项立国原则讲得非常简单直白:我们已经知道了人有与生俱来、不可被剥夺的权利,那么什么能够让这些权利不能被剥夺、也不会被剥夺呢?
是造物主所定下的训诫。
不同民族的神通过圣经、佛经等各种方式,揭示了神对人的训诫,这些训诫清晰的定义了人间的好与坏,对与错,正义与邪恶,给出了对人类来说是永恒不变的、必须遵守的规则。
比如,《摩西十戒》说,第一要敬神,第二不能指着神发假誓,第三要遵循礼拜日,就是说七天里要拿出一天来学《圣经》,同时要敬父母,不杀,不淫,不偷,不骗,不贪恋别人的妻子,不贪恋别人的财产。
当你去分析这些训诫的时候,你会发现它们就包涵了人不可被剥夺的权利在里面。当人不能杀、不能淫、不能偷、不能骗时,就意味着人人都有不被杀、不被淫、不被偷和不被骗的天然权利。
所以国父之一托马斯・杰佛逊这么说:“没有一种人的权利,不对应着他的责任的”。
国父所推崇的先贤之一,英国法学家布莱克斯通爵士说过,人的责任分两种,一种是公共的责任,一种是私人的责任,公共的责任是影响到公众、别人的,如果你违反了这样的责任,就有公众的法律制裁你;但是私人的责任,比如行不道德的事情,说谎、偷情,社会的法律管不着你,但是你还是违反了上帝的训诫。
也就是说,不论你做的坏事,是不是干涉到别人,都是违反造物主定下的原则,迟早会受到惩罚的。
自然法就是上帝的训诫,自然法揭示了人有哪些责任呢?敬神、不杀、不抢、不骗、父慈子孝、守法守约、温良、自立、保护家庭、延续种族、不侵犯别人财产、回应社会需要、投票、助人、救急、做义工、守道德,等等等等。当人们履行这些责任时,人的权利也就自然得到保障了。
造物主关于对犯罪的惩罚
如果一个人犯了罪,那么如何找回正义呢?其实上帝的训诫中早就写得很清楚了:伤害了别人的人,一定要为他造成的伤害做出相应的补偿。
在上古时代,法律都是这么定的。这里包括杀人者偿命、损害了财产做相等赔偿。所以,法官判决时,都要请受害人来,一起协商出让罪犯做出补偿的计划。如果罪犯因为什么原因而无法做出这种赔偿,才给他判刑、坐监。
现在我们处理罪犯的方式就是把他关起来,甚至允许受害人向政府索赔,这是一个非常不对的做法,违反了上帝的训诫,也等于是向罪犯释放一个信息,让抢匪对受害人说:抢你你别怕,有国家赔还给你。其实这是不对的。
国家制定的法律如果违反上帝的训诫怎么办?
在上古时期,包括古以色列和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社会,人们把上帝的训诫尊为神训,绝不敢违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认为人间法律的源头来自于上帝的训诫,他们的先人制订的法律就来自于这些训诫,经历代而传承。所以,议会的作用不是创立新法,而是努力去维护古老的传统。后来英国宪法的确立过程,都被认为不是什么创新,而是恢复古老的戒律的过程。
今天我们的议会常常根据新的时代的需要不断立新法,但是,人们要记住,上帝的律法是神圣不变的,我们订立的任何新法都不能和上帝的律法相冲突。国父们所尊敬的先贤,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说:“自然法超越所有人,包括立法者和其他所有人,人间的法律必须符合自然法”。
我们解释了人的自然权利的来源和保障方式,那么政府的权利的来源又是来源于哪里呢?那就要了解下一个美国立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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