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陈基裘(右一)、郭卓坚(右二)等共八位就速龙警员未能展示警员编号申请司法覆核。(图片来源:宇星/williamhill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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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hill官网 2020年6月27日讯】去年6月12日,反送中运动中被催泪弹击中右眼几乎导致失明的拔萃女书院男教师杨子俊和香港记者协会,以及其他六位人士:陈基裘、郭卓坚、梁颂恒、陈恭信、鲁湛思、吴康联,早前就速龙警员未能展示警员编号申请司法覆核案续审。五宗司法覆核案件,共涉八位申请人包括记协;答辩人则为警务处处长及保安局局长。五宗案件因性质类同而获得法庭同意合并处理。
代表政府的资深大律师杜淦堃指,申请人应先循官方投诉渠道,比如向投诉警察课作出投诉,而非跳过该程序指投诉机制无效。杜又指最近一年来警察处理公众活动时面临被“起底”等的风险,情况不容忽视。法官周家明表示,即使警方内部有其办法识别个别警员身份,但公众仍无法辨认警员身份,亦无法就个别警员展开投诉,为何仍称投诉机制有效?法官又指检控官、法官等司法人员同样面临被“起底”风险,是否亦可匿名?
昨日,杜淦堃在陈词时指,申请人所提出的理据都与今次司法覆核案件无关,他们应先就事件向官方渠道,如警察投诉科作出投诉,而非提早下结论指投诉机制无效,给现有投诉机制一个机会,让调查人员展开调查,再令法庭决定相关投诉机制是否有缺陷。他又指现时警方改用的新编号系统是更好的识别方法;因为近一年来,警察在处理公众活动时被“起底”,此类风险不应被忽视。
法官周家明指,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警员行使公权力时,应该让公众得知其身份资料,周反问:检控官、法官等司法人员都面临类似的被“起底”的风险,是否也可以匿名?杜淦堃则回应指,至少尝试使用目前的投诉机制,他亦表示司法人员与公众的接触程度与警员有所不同,司法人员与公众之间有所屏障,警察则须进行前线工作,与公众有肢体接触等。
资深大律师李柱铭代表陈基裘及杨子俊,他回应指,警员编号系统沿用约一世纪,是简单并行之有效的机制,质疑警方启用新的行动呼号系统是想令公众无法识别警员身份。
资深大律师潘熙则代表陈恭信、鲁湛思、吴康联三名申请人,他斥辩方称申请人没有向警察投诉科作出投诉的说法错误,陈恭信已经作出相关投诉,并入禀法院要求警方提供涉事警员身份。潘又引述新闻报导数据指,多年来市民向警察投诉科投诉,但投诉成立的案例少之又少,有效性值得质疑。潘认为新行动呼号未能提供足够资料供公众识别警员身份,因此存在系统上缺陷。至于警察被“起底”的风险,早前高院已颁临时禁制令,有效地控制了相关问题。
代表香港记者协会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则表示警察处理公众活动时,必须展示清晰的身份识别资料,例如警员编号等,他亦指警察投诉科亦属于警方部门,在处理市民投诉方面欠缺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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