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亮2020年2月7日经抢救无效去世(图片来源: STR/AFP via Getty Images)
【williamhill官网 2020年5月24日讯】北京两会期间,中国人大除了要讨论“港版国安法”外,还要制定《生物安全法》草案。根据近期公布的草案内容得知,在中国大陆“吹哨”行为会被禁止。那么,为了避免类似李文亮悲剧再现,中国到底需不需要制定该草案?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5月22日在北京举行。前一天晚间,中国人大发言人张业遂就大会议程及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期间《澎湃新闻》记者询问关于《生物安全法》草案。张业遂表示,人大常委会已制定了专项计划,成立了工作专班,重点就是希望在年内审议通过《生物安全法》草案。
外界留意到,人大开幕当天,大会为武汉肺炎疫情殉职及病逝民众默哀1分钟,其中也包括从中国官方媒体声讨的“造谣者”,后变成“烈士”并追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的武汉眼科医生李文亮。但公布的《生物安全法》草案中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的生物安全信息。”
中国官方的这一规定引发外界讨论,担心这条规定一旦成法,会成为当局打压吹哨人的利器。
那么,中国大陆到底需不需要制定《吹哨人保护法》?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医学院副教授张洪涛对自由亚洲电台表达了他的观点。
他说,“怎么样保护透露信息的人,不要受到迫害或行政上的处分,是要有一个系统。从另一方面来说,中国其实是有这样的系统,提出后要层层上报,但这个系统不通畅。”
吹哨人,就指中国所说的举报人或揭露黑幕者。这种行为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比如违反企业或组织内部规定、违法、可能对公共安全及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是欺诈与腐败。而吹哨人可以选择将有关这些行为的信息对内或对外公布。如果是对内公布,该吹哨人可以选择将信息披露给该组织内部的其他人以引起注意并解决问题。如果是对外公布,吹哨人可以选择将有关资料交予第三方组织,比如联系媒体公之于众,或者向政府部门或有关机构反映问题等。
吹哨人通常会面对被吹哨者的法律诉讼、刑事指控、诬蔑以及停职等报复性处罚。但吹哨人往往能起到不少正面作用,制止问题发生,对不遵纪守法的企业也有很大威慑力。
去年9月,新华社曾报导,中国国务院一份《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建立“吹哨人”制度。当时报导还指出,这是国务院层级首次对建立“吹哨人”制度作出部署。
武汉肺炎爆发后,新华社今年2月采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于川谈中国建立吹哨人制度的文章,还刊登在中国人大法学院的官网上。
莫于川当时批评,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的法治思维与能力欠缺、依法应急能力弱,导致怎么做怎么犯错。
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已定居于美国的中国人权律师滕彪则直言,中国大陆不缺法律,缺的是落实法治,整个政治体制是拿法律当摆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也有公民监督权,可以监督国家机关的规定。关键在实际执行的时候,中国的政治体制权力结构,决定了不可能去落实公民言论自由的条款。如果能落实宪法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有没有专门的《吹哨人保护法》,影响不大。”滕彪说,中国落实法治“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关键在于政治制度。
医学科研人员张洪涛也提醒说,立法必须是优化完善的过程,而非限制科学研究发展,除了法律界的观点,还要能倾听科研人员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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