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南亚裔男子遭港警以膝压颈后死亡(图片与本案无关)。图为反送中港警采取拘捕行动时,也常用膝盖压住示威者的颈部。(图片来源: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williamhill官网 2020年5月12日讯】反送中运动以来,港警执法时的武力程度受到社会关注。而在上星期四(5月7日),香港一名非华裔男子在尖沙咀大吵大闹,港警称使用“适当武力”将其制服并拘捕,惟男子送医院次日死亡。港媒引述目击者和医护指他当时遭警察以膝压颈部长达5分钟,在警车上已不省人事,惟警10分钟后方召唤救护车,救护员到场时,男子已没有呼吸脉搏,警员也未为死者施行心肺复苏急救。案件交由重案组调查。
据《苹果日报》报导,事发于5月7日下午5时许,目击者指一名上身赤裸的南亚裔男子在尖沙咀清真寺外大吵大闹,之后沿弥敦道走往太空馆方向,又突然推跌一辆停泊在路边的电自行车,再走出马路拍打行驶中的车辆。巡警见状立即展开追截,并在将他制服在地上。
该目击者指,当时3名警员将南亚裔男子按在地上,用膝压向他的颈、背及手,甚为粗暴。有警员用伸缩警棍打向男子的双手,要求他停止挣扎,对方亦一度停止反抗。警员用膝压住男子大约5至7分钟,直到救护车到场时,他已经失去知觉。也有目击者指,当时警员以膝头压着男子颈部要害,即使事主呼喊“好痛”、“唔好抝(手)”亦未理会,质疑做法很危险。
救护员抵达时疑犯已无呼吸脉搏
警方则称,接报指该名非华裔男子有强烈酒气,以玻璃樽毁坏一辆行驶中的私家车,被制服期间曾激烈反抗及挣扎。故警员在途人协助下,使用“适当武力”将其制服。警员之后将他带上警车调查,在其身上搜出约4克怀疑海洛英,以涉嫌刑事毁坏、藏毒及袭警将他拘捕。由于该男子“身体不适”,于是召唤救护车将他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治理。惟男子翌日(8日)下午证实死亡。案件已交由西九龙总区重案组跟进,已联络目击证人及于现场勘查,稍后将安排验尸。
不过,据《立场新闻》报导,医护人员根据医管局纪录发现,警员在5时45分已发现伤者在警车上collapse(不省人事),而消防处在10分钟后的5时55分才接获救护车召唤。救护人员6时4分抵达时,伤者已无呼吸及脉搏,须即时急救。而根据救护车及医管局纪录,救护员到场前,警员没有为伤者施行心肺复苏。这意味着从男子不省人事到救护员到场施救,中间已相隔达19分钟。
《立场新闻》引述医护人员指,警员一般应懂得心肺复苏,可以在救护员到场前施救,但最终伤者持续没有呼吸及心跳,每延迟1分钟施救,死亡率便增加10%。医护人员估计,事件或涉及延迟施救致死,真正死因需留待法医确认。警方则至今未回复警员到底何时召救护车、有否为伤者急救,以及有没有警员因事件需要停职、受查或被捕。
警称用“适当武力” 议员质疑未查先定论
反送中运动期间,港警制服示威者时,也常被拍到用膝盖压住示威者的颈部或头部,以防他们逃走。曾任法医的香港大学病理学系副教授马宣立对《苹果日报》指,警员压颈制服疑犯可造成严重创伤,包括导致呼吸困难而窒息,或刺激大动脉影响心跳变慢,造成脑部血氧不足而晕眩,严重者有机会窒息死亡。
立法会议员郭家麒表示,事件是一宗悲剧,疑犯被捕送院不足48小时死亡,相信会召开死因研讯。他质疑警方在未调查或调查未有结果前,便声称警员使用“适当武力”制服疑犯,是未查先有定论。郭家麒说,的士司机陈辉旺曾遭警察箍颈后瘫痪并死亡、前年被死因庭裁定为非法被杀,批评警方没有吸取教训。
本身是律师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则说,警察入职时受过急救训练,若疑犯失去知觉10分钟仍未施救,一定涉及失职;又强调警方有责任保障被拘留人士的安全。他又表示,视乎现场情况,涉事警员除失职外,亦可能面对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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