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导,一向对台湾不友善的北京官媒《环球时报》,也有聘台湾人担任驻台北特约记者,陆委会对此表示,有检举就会查办。图为邱垂正资料照。(图片来源:中央社)
【williamhill官网 2020年4月19日讯】陆委会认定中国东方卫视记者张经义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将开罚。不过,有媒体报导,一向对台湾不友善的北京官媒《环球时报》,也有聘台湾人担任驻台北特约记者,陆委会对此表示,有检举就会查办,会先确认该名记者的国籍,而且相关主管机关也将做行政调查。
对此,美国电台主持人柯克推文表示,张经义早该被逮捕并驱逐出境。18日,美国总统川普转推柯克的推文表示赞同,并撂话:“Cut him off now!(马上把他赶走!)”(详报导:张经义“我来自台湾” 川普:立刻把他赶走)
据《LTN》报导,陆委会官员强调,台湾人在北京党官媒担任政治记者,“绝无仅有”,相关的法律不是针对个案,而是一体适用。依据“两岸条例”第33条第2项规定: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不得担任经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会商各该主管机关公告禁止之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之职务或为其成员。而违反规定者依法处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
关于《环球时报》的台湾特约记者,陆委会则表示,如确实有任职的情形或者为其成员,将会同主管机关依法查处。至于职称、聘期长短或方式并不影响认定担任职务的判断。
媒体也点名了知名财经网红胡采苹2009年便任职于由中共红三代办的“财经”杂志;媒体人尹乃菁也曾经以台湾时事评论员身分,于中国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的《海峡两岸》点评台湾大事;连资深媒体人黄智贤都还在大陆开新节目“黄智贤聊”;湖南卫视也有不少台湾人任职。
陆委会对此表示,属于组织的一部分或者为其一员就违反规定。而台湾人参加了陆方官媒频道的节目,与担任官媒的职务,此二者性质不同。台湾人担任节目主持人或者评审,一般是个别节目商演性质活动的身分称呼,既非为官媒员工,也无官媒职务身分,并没有违反两岸条例第33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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