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审议立委候选人 陈水扁不符资格(图)
中选会确认,一边一国行动党提名的前总统陈水扁因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规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图片来源:王飞华/中央社)
【williamhill官网 2019年12月13日讯】中央选举委员会今天举行委员会议,审定通过第10届立法委员选举政党及候选人资格,其中,一边一国行动党提名的前总统陈水扁因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规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陈水扁在社群网站脸书(Facebook)发布影片表示,能否被选为不分区立法委员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是总统蔡英文是否点头同意的问题;他请支持者不要放弃,继续为主张台湾、中国一边一国而努力,并吁请大家集中选票支持一边一国行动党,未来他愿以国会助理身分继续为党服务。
中选会今天下午发布新闻稿表示,中选会今天举行委员会议,会中审定通过第10届立法委员选举政党及候选人资格,符合规定的政党、原住民立法委员候选人,中选会将于18日举行政党及候选人姓名号次抽签;区域立法委员候选人则于同日由各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举行候选人姓名号次抽签。中选会将于12月31日公告候选人名单。
立委选举将于2020年1月11日举行。中选会表示,区域立法委员选举部分,受理登记计412人,符合规定者410人,不符合规定者2人,分别为台中市第4选举区的王全中,屏东县第1选举区的翁启峯。
中选会指出,王全中原为台湾南投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于10月1日起离职,依法官法第89条第1项准用第15条第2项、第3项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7条第1项第5款规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另外,翁启峯因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第4款规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选举的部分,中选会表示,共有19个政党,提出217位候选人名单,其中全国不分区216人,侨居国外国民1人,符合规定者216人。一边一国行动党提名、排序第6的陈水扁,因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第2款情事,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曾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陈水扁2008年卸任总统之后,因贪污等案入狱服刑,2015年1月后获准保外就医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