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苗栗县长刘政鸿的胞弟刘政池,被控占用了上千坪国有地、违法兴建别墅,还擅自开挖地窖。如今最高法院对其判决确定,并且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图片来源:youtube视频截图)
【williamhill官网 2019年12月13日讯】前苗栗县长刘政鸿的胞弟刘政池,被控占用了上千坪国有地、违法兴建“七七行馆”别墅,还擅自开挖地窖。高等法院在今年6月10日判刘2年4个月;最高法院昨日就刘挖地窖获判1年2月徒刑判决确定,并且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据《LTN》报导,高等法院在今年6月10日依两个水土保持法分别判刘政池1年2月、1年,合并应执行2年,另外依公务员登不实罪判4个月。
最高法院12月12日判刘政池1年2月徒刑,但是擅自违反占用地上物、违反水土保持法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的部分均发回。至于时任阳管处长蔡佰禄(改名为蔡东泉),以及负责勘验建物的李朝盛跟谢文华等3名官员,同样维持高院见解,确定无罪。
原审判决称,刘政池1998年向陈男购买了北市泉源路段3小段506地号土地,欲准备开发温泉会馆。在2000年5月间,刘以胞妹刘子莹、大女儿刘冠廷之名义向阳管处申请建照。
蔡佰禄明知依阳管处的“分区管制要点”规定,不得认定为合法建物,故该建照的申请案不符合“以2栋以上合法建筑物同申请”的双并建筑要件,但在得知刘政池胞兄为刘政鸿后,指示建管小组组长李朝盛跟技师谢文华“朝有利方向进行”。
李、谢勘验后虽发现该地现存旧建筑物是违规增建,依规定不得核发新建物建照,但是因蔡佰禄交代,仍然放水准予核发两个门牌号码的双并建照。
后来刘政池开始大兴土木,不但盖起七七行馆双并别墅,更找来包商在别墅旁国有地挖出了106.6坪的地窖,埋设了12个地下货柜并打通,打算当地下停车场,并且在货柜屋上方的国有地上种植草皮、植栽,总占用面绩高达4803.58平方公尺,换算后约为1400多坪。
原审依照违反水土保持法之非法占用导致水土流失罪,判处刘政池有期徒刑2年3月,而蔡佰禄涉违法核发建照被依图利罪重判6年,至于李朝盛、谢文华也依图利罪各判2年7月。
到了二审,刘政池被改判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另依公务员登不实罪被判4个月;蔡佰禄、李朝盛与谢文华均获判无罪。
当年揭发这桩弊案的民进党籍立委何志伟说,这是迟来的公平正义,尊重司法判决。
何志伟表示,在“保卫国土,寸土不让”价值下,2014年揭发这件“把国家土地当自家土地”弊案,堪称台湾史上最离谱的豪宅弊案。其实他刚接获检举讯息时,也是半信半疑,尤其涉案当事人有一个当民选地方首长的至亲,关系跟能力非比寻常。
后来何志伟在调阅资料、追踪查证过程非常谨慎,在那段时期也面对很大压力,但是一想到国家山林财产岂容被破坏,仍然勇于踢爆这件占地滥垦案。他认为,遭破坏的国家山林需要更长的时间复原,期许未来台湾别再发生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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