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引发《逃犯条例》修例风波的导火线的杀人疑犯陈同佳(中)出狱。(图:黄信真/大纪元)
【williamhill官网 2019年10月27日讯】评论香港渣男来台投案一事的角度相当多,有的从两岸三党政治攻防论证,有的往台港两地的司法管辖问题发挥。不过,看在更多台港民众的眼里,原来,有个香港人到台湾杀了人,只要能及时出境、逃回香港,台港的司法对他根本无可奈何,还必须靠劝说“自首”来保住公义。以台港人员往来之密切,有什么会比这样的事更惊悚呢?
所以,香港的怨偶要小心了,如果你(你)的另一半哪天突然想约你(你)台湾自由行重修旧好,怎知他(她)是不是别有所图?台湾的黑道也恍然大悟了,原来雇用香港杀手是代价最低的,就像电影《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拼到台北枫林阁大酒店杀人报仇再逃回香港,才是黑道火拼的“正办”。这不是危言耸听,尤其在香港渣男陈同佳杀害女友装箱弃尸,却被活生生地放出来后,恐怕真有人幽微地起心动念。
这荒谬的现象与“一个中国”、“两个中国”或“一边一国”没什么干系,倒是与所谓的“司法互助协议”直接相关。从两国间的司法文书与证据的调查与交换、犯人的引渡移交等等,在人流往来频繁的国际社会,建立国与国之间广泛的司法互助协议,不仅是在保护外国人,也是在保护本国人。
在这个案件里,受害港女的父亲在事发后曾多次前往台湾,请求台湾检察机关向港府施压,引渡陈同佳回台受审,台湾的法务部也因此在去年的3月、4月及7月,三度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请求,但都未获回应。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当时被问到这件时宣称,会按香港法律处理,不便评论这事件。但是,“按香港法律处理”其实就是不处理,因为台港之间没有任何司法互助协议,而香港特区政府在北京政权不同意下,根本也无意突破这现况。
在目前的两岸局势下,或可理解香港无意与台湾签署任何司法互助协议;但没有司法互助协议,其实还有其他方式可以帮助受苦的人。例如先前喧腾一时的林克颖案,在他撞死台湾送报生逃回英国之后,我方要求英方将被告引渡返台送审,尽管台英双方并无司法互助协议,双方签署“关于林克颖引渡了解备忘录”,而后在爱丁堡地方法院举行引渡庭审理,我交通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林志洁还莅庭成为专家证人。尽管最后英国高等法院以我监狱环境不符人权为由判决不引渡(一审曾经胜诉),但至少英国法院已承认我国在此案具法律地位,开创台英司法合作的先河。
至于这件港女命案,香港当局先是以台港双方没有司法互助协议搪塞,接着又声称要等到制订《逃犯条例》后再来处理,没想到《逃犯条例》变《送中条例》搞得遍地烽火;一转眼间,渣男就快要出狱,这时才想把这个司法烂摊丢给台湾。
台湾法务部的国际及两岸法律司的承办人多知道,香港方长年以来对台港司法合作事宜姿态极高,对台湾爱理不理。在不爽香港当局丢出这烫手山芋给台湾的集体情绪下,民进党政府在面对渣男投案事件时应对失准,也付出代价。不过,冤有头、债有主,是谁用政治凌驾司法,从头到尾都无意建立台港间的司法合作模式,最后轻贱了受害者性命?过去20多个月台港之间的交涉过程,其实已说明了一切。
最惊人的是,那个去年宣称要“依法处理”的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竟说:“台湾政府推卸责任,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辖权,如果最终不能秉承公义,台湾政府要负全责。”一个香港人杀了另一个香港人,被香港政府捉了,接着又要被香港政府放了,不准台湾政府去接人之余,还要斥骂台湾政府不负责任,如此软土深掘,简直欺人太甚。
香港人到台湾杀人却变成“自由人”,不是台湾政府造成的,更不是台湾人造成的,而是香港当局用政治凌驾人权司法所导致。现在就等着看,一旦犯嫌来台投案,香港政府是否把相关卷证悉数移交台湾;如果连这基本要求都推三阻四,就代表这正是个轻贱港人性命的政府,这样的香港官府又凭什么跟台湾人谈“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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