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无法止住渗透 尤美女力推《境外法》(williamhill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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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影响力透明法、敌对势力代理人揭露法”公听会
今(22日)由交通大学特聘教授林志洁主持“境外影响力透明法、敌对势力代理人揭露法”公听会(图片来源:张明天/williamhill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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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hill官网 2019年10月22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张明天采访报道)近年来,世界各国皆面临境外势力利用各种不同形式进行渗透,台湾则为重灾区,为保护民主宪政秩序,今(22日)在立法院内举行“境外影响力透明法、敌对势力代理人揭露法”公听会。其中,民进党籍立委尤美女认为现行法规因标准太过严苛,所以无法处罚到想要渗透、统战台湾的有心人士,觉得应该要再立“境外势力影响透明法”来保护台湾的民主。
今(22日)由交通大学特聘教授林志洁主持“境外影响力透明法、敌对势力代理人揭露法”公听会,除了尤美女与王定宇立法委员外,还有台湾守护民主平台宋承恩理事、中国文化大学法律系吴盈德教授、东吴大学胡博砚教授、经济民主连合召集人赖中强律师等学者与谈。其中,台北大学沈伯洋助理教授因为人在国外,为了表示支持此案还特别录制了影片,发表中共对台资讯统战的看法。
尤美女首先对现行有防止渗透的法规做了简单的概述,包括《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三十三条之一,有禁止未经许可和大陆有政治性合作,或在三十四条,禁止未经许可替中共进行政治性的宣传;《政治献金法》第七条第一项、第八款,有禁止外国人和中、港、澳人捐赠政治献金;《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以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禁止邀请外国和中、港、澳人,在选举时替候选人站台、宣传或是募款的行为;《游说法》第八条也规定,中国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都不得自行或委讬其他的游说者来进行游说。
民进党籍立委尤美女认为现行法规因标准太过严苛,所以无法处罚到想要渗透台湾的有心人士。(图片来源:张明天/williamhill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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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尤美女表示,有这么多的法条,但却没有一个人因为上例的规范而被处罚,原因在于主管机关的解释相当严格。
例如《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里虽然有,禁止未经许可和中国人民、法人、团体及其他机构涉及政治性内容的合作行为,以及未经许可替中共进行政治性的宣传。尤美女说“但是这些禁止的规定,什么叫做‘政治性的合作’?”
陆委会曾经用了一个行政函做解释。内容说“必须要是双方在主观上有彼此互相同意合作的意思。在客观上要有分工协助的行为,并且要达成共同目标的协同行为。”
因此尤美女认为用这样一个严苛的标准,很难处罚到想要对台渗透的有心人士。“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他想要跟台湾各党派、各界代表人来进行政治协商,也不见得会构成所谓的‘政治合作’的行为,因为他们并没有分工协助。这样的一个释函太严苛了,所以处罚不到。”
尤美女还说,中国对台湾的渗透手法非常的细致,在这种情况之下,用现有的法律让他们绳之以法其实有困难。所以在基于这样一个前提之下,为巩固国家安全,因此与王定宇委员还有台湾基进党合作《境外势力影响透明法》。
尤美女最后用“境外势力定义”、“透明化特色”、“与境外势力关系”和“犯罪行为”说明了法案的特色。
尤美女说,因为中国渗透台湾,他有可能透过第三国,如果只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就没办法去规范他,所以在这里用的是“境外势力”。
而这个法最主要的就是“透明化”,现有的法律有很多是属于刑事处罚,因此一定要证据确凿,要不然很难把他绳之以法。有可能好不容易调查到最后检察官起诉,起诉以后还有一审、二审、三审,等他确定的时候,可能十几年之后,但是他统战与渗透的目地早就已经达成了。
在《境外势力影响透明法》草案中第四条提到与境外势力代理的关系,例如是不是中国给的资金,或是听从他的指挥,或是雇佣关系,或是承揽委任等的关系。
《境外势力影响透明法》草案中第五条提到从事犯罪的活动,包括意图影响地方选举、政策的形成、政党的运作、搜集或处理与基础关键设施有密切关系之资讯,或是利用大众媒体做宣传等。
尤美女最后表示,重点是你跟他背后的“关系”是什么,第二个是你从事的态样(活动),才是被处罚的对象。因此,如果台商跟中国背后没有这样的关系,或是你虽然有这个关系,但是你没有进行这个行为,都不是本法案处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