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生效 香港暴力升级 便衣警察枪击14岁少年(图/视频)


一名休班警员身穿白色T恤,枪击了一名14岁少年(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williamhill官网 2019年10月5日讯】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周五(10月4日)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公布《禁蒙面法》,以抗议活动中暴力不断升级为由,从10月5日起,港警截查有权要求参加示威活动者除下面罩,违者最高可被罚款2.5万元,或监禁1年,亦有例外。随后,香港十多个地区发生激烈冲突,入夜一名14岁少年中枪。

《禁蒙面法》属于先订立后审议的附属法例,就在它生效前的2小时,周五晚10点多,元朗近大棠路站路口一名14岁的示威少年左大腿中枪。据香港《有线新闻》直播的画面,有子弹壳掉落地面被在场人士拾起,现场人员急忙用白布压住受伤男学生的伤口,避免失血过多。伤者当时意识清醒,已被转至屯门医院急救。

开枪者身穿白色T恤,是一名休班警员。有消息说,他在开枪前,曾遭到在场示威者围殴,并有人向他丢掷燃烧物品,直播画面显示他头破血流,手部和脚着火,他的枪也一度跌落,并在开枪后打电话后离开出事地点。但也有消息说,他在近距离枪击少年后,遭围殴和掷汽油弹。

据美国之音驻香港记者报道,周五下午大批市民开始堵路抗议,入夜后,抗议者在上环、中环、金钟政府总部、湾仔等地聚集抗议。数以千计的港人聚集在铜锣湾,过去“香港人,加油”的口号,在当晚已变为“香港人,反抗”。在香港持续近4个月的大规模抗议中,很多民众出于免受催泪弹毒害,或被雇主认出等各种原因,在游行时带口罩或工业用面罩。
 

一名示威者说,《禁蒙面法》与香港的每一个人有关,其目的是压制民众发表观点与集会的权利,它比《逃犯条例》的严重程度和控制程度多了太多。还有示威者对美国之音表示,警察工作时可以带面罩,抗议民众却不可以,这个法案是漠视港人的自由和人权,他们不会向这种不公平的现象投降。

在防暴警察在铜锣湾清场前,一家中国银行分行的玻璃被砸烂,并投进汽油弹,不过因自动灭火系统启动,火没有进一步燃烧。

香港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和前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周五傍晚再次提出紧急临时禁制令申请,希望香港法庭能下令暂缓执行《禁蒙面法》。不过,在该法生效前的20分钟,高等法院拒绝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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