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臣(司马)光曰:人臣之罪,莫大于欺罔,是以明君疾之。孝章谓窦宪何异指鹿为马,善矣;然卒不能罪宪,则奸臣安所惩哉!
夫人主之于臣下,患在不知其奸,苟或知之,而复赦之,则不若不知之,为愈也。何以言之?彼或为奸而上不之知,犹有所畏;既知,而不能讨(讨伐,惩罚),彼知其不足畏也,则放纵而无所顾矣!是故,知善而不能用,知恶而不能去,人主之深戒也。
——《资治通鉴》汉纪三十八章帝建初八年
【说明】
皇亲窦宪,依仗皇上的宠信,就连各位王爷、公主,阴、马二皇后两家,也都害怕他几分。窦宪公然直接以低价,变相请夺了沁水公主的园田。后来,皇上路游此地,问窦宪此地归谁?窦宪不敢明讲,皇上发觉后,大怒道;“窦宪变相请夺沁水公主的田园,尚不如赵高的指鹿为马,提起来使人害怕,就连皇上的公主,都可以进行枉夺,又何况小民呢?”后来窦宪撕开衣服.露胸谢罪。退还田园。皇上竟不绳其罪。司马光有见于此,作此文,而“深戒”之!
【注释】
孝章——汉章帝。
愈——好。
顾一一顾忌。
【今译】
司马光评论道:作为臣子的罪过,没有比欺君罔上,更为严重的了!所以,明君应该痛恨这种做法。
汉章帝责骂窦宪,讲他的罪行“无异于赵高的指鹿为马”,讲得很好。然而,汉章帝到底没有致罪窦宪。
如此讲来,奸臣究竟犯了什么罪?才会有所惩治呢?
人主对于下臣,忧患的是不知道他有没有什么奸邪行为?如果在知道了下臣所犯的罪行之后,却不给予惩治处罚,还不如不知道的为好!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倘若他们的行为奸邪,属于犯罪,而以为皇上未曾发现,倒还对皇帝尚有几分畏惧之心。既然皇上已经知道了他所犯之罪,而不去讨罪,那他们就会认为自己的做法不必再害怕,觉得皇上奈何他不得。他便会越发放纵,而无所顾忌。
因此,知其贤良,而不能进用;知其邪恶,而不去除退。这样的皇帝必摇摇欲坠,太危险了!所以,应该深戒之!
(据司马光《资治通鉴精华》)
来源: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