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流芳 汉文帝取消“政治诽谤罪”

【原文】

五月,(汉文帝下诏书)诏曰:“古之治天下,朝(廷)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

——《资治通鉴•汉纪五文帝前二年》

【说明】

此诏下发于纪元前178年。

【注释】

进善之旌——尧帝朝中设有进谏的旗子,站在旌旗下进谏,既使言语不当,也不予追究。

诽谤之木——尧帝(原称唐尧)朝中规定有诽谤之木,政事若有失误,大臣可以写在上边,错了也不予追究。

【今译】

(纪元前178年)五月,汉文帝下诏书说:“古代,唐尧治理天下,朝廷中设置有讲劝善言的旌旗,专供提意见的木柱。所以,既可以理顺治国路线,又可以招来敢于进谏的人。现在法律上规定有“诽谤、妖言惑众罪”,因此造成群臣不敢畅所欲言,而且皇上无法知道自己的过失。这样下去,又怎么会招来远方的贤良呢?要取消这种罪名!”

【题外话】

美国总统川普,强调说:“我们的力量来自于神,而不是来自于政府。”

笔者感到这句话讲得十分精要,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天赋人权”,是神赋予人民的权力,包括了言论自由等人权。

所以,汉文帝取消“政治诽谤罪”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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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新知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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