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户籍法规定夫妻同姓 民众提诉求偿败诉(图)


日本夫妇示意图(图片来源:Adobe Stock)

【williamhill官网 2019年3月25日讯】日本4位民众认为日本户籍法规定日本人跟外国人结婚不须同姓,但日本人跟日本人结婚却须同姓有违宪之虞,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东京地方法院今天认为无违宪,判决民众败诉。

日本《朝日新闻》报导,日本一间软件公司社长青野庆久等4人,认为户籍法规定日本人夫妻必须同姓有违宪之虞,提起诉讼要求国家给付220万日圆(约新台币61.7万元)的赔偿金,今天东京地方法院做出青野等人败诉判决。

原告方面主张,户籍法规定,日本人如果跟外国人结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不同姓氏;但日本人跟日本人结婚的话,却不能选择不同姓氏,已违反宪法明定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原则。

不过,国家方面主张,户籍制度是基于民法规定作为登记亲属关系,并举2015年最高法院判例说明民法规定夫妻同姓合宪,“在民法未修改规定前,只修改户籍法是不可能的事”。

日本放送协会(NHK)报导,过去曾有人认为民法不允许夫妻不同姓的规定有违宪之虞提出诉讼,最高法院2015年判决指出,夫妻同姓制度在社会已是固定看法,让家族只有一个称呼有其合理性,认为民法的夫妻同姓规定并未违宪。

由于针对户籍法规定夫妻同姓有无违宪争议,是首次有民众提起诉讼,因此今天的判决相当受到关注。

日本《读卖新闻》报导,青野因为2001年结婚时选择登记为妻子的姓氏西端,因此户籍名为西端庆久;但在日常生活跟工作上都还是使用旧姓青野,这样的情况让他在持有股票的名义及公司事务的记载上造成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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