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金维映、邓小平、李维汉之间的三角关系是当年中共高层男女关系的一种典型。(网络图片)
按:中国五千文明,自古以来是礼仪之邦,伦理道德观念深植人心,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庭是维系社会安定的根本力量,也是治国的起点。而在中共治下,高层男女关系的混乱使传统家庭结构彻底解体,有书为证,看看高级特工揭穿中共高层混乱男女关系的真实面貌。
台湾共产党书记蔡孝乾是中共党史上的一个重要人物,也是中共恨之入骨的对象。他早年加入中共,曾参与“红军长征”。国民党退守台湾后,蔡孝乾被中共派到台湾潜伏,成为中共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人。1950年被国民党逮捕后,供出大批中共安插在台的特务人员,致中共在台湾的谍报组织被摧毁殆尽。
蔡孝乾加入国民党后,撰写出版了《台湾人的长征记录——江西苏区・红军西窜回忆》一书。在这本书中,蔡回忆了当年中共高层在苏区混乱的男女关系,揭示了在中共控制的江西苏区,民间傅统的伦理道德观念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
蔡孝乾在书中回忆称,当年中共在江西建立的所谓苏区标榜婚姻自由,男女关系极端紊乱。在中共统治下的江西苏区和陕北苏区盛行“一杯水主义”的自由婚姻关系,严重地破坏了中国固有历史文化传统和伦理道德观念。书中写道,中共在江西苏区所推行的苏维埃式的婚姻制度和中共高阶层内部在婚姻关系上所表演的丑剧,深刻地影响了那些地区单纯简朴的农民家庭生活的剧烈变化,造成了严重的恶果。
据讲述,当年苏区的妇女离婚、结婚都是自由的、任意的,一个女子结婚三、四次,甚至五、六次者都是司空见惯。而这里所说的,还是指公开的婚姻关系而言,至于非正式的“秘密老公”或“秘密老婆”之类的现象,更是非常普遍。
邓小平的第二任妻子金维映当年就曾在蔡孝乾面前抱怨说:苏维埃的《离婚条例》明明规定,苏维埃公民离婚是自由的,不但男女双方同意就可以离婚;即使男女任何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也可以离婚。为什么非红军家属离婚可以自由、而红属就没有这种自由呢?但红军家属在地下乱搞,年轻的红军家属没有“秘密老公”的实在太少太少了。这不就是对红军家属过份的压制所造成的恶果吗?
书中还披露了当年中共高层男女关系的混乱状况,其中特别细述了杨尚昆、李维汉、张闻天等人各自复杂的婚姻关系。
首先是李伯钊、杨尚昆和王观澜的三角关系。
据书中回忆,李伯钊早年先和杨尚昆在莫斯科结了婚。但当她被安排到江西后不久,就和王观澜姘居了。当年中共炮制的苏维埃《婚姻条例》虽然明文规定,男女结婚或离婚,都应到乡苏或市苏登记。但事实上,在苏区,只要男女有了“同居”事实的存在,就承认是“夫妻关系”,登记不登记是无所谓的。所以,当时身为“有夫之妇”的李伯钊在苏区和王观澜同居,并没有受到苏维埃法律的约束。后来杨尚昆也来到江西苏区工作后,李伯钊又弃王而与杨在一起。
金维映、邓小平和李维汉的三角关系则代是当年中共高层男女关系的另一种典型。
一九三三年邓小平被国际派指为“罗明路线”在江西的执行者,遭整肃,他的妻子金维映即与他分离,随后调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不久就与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李维汉(化名罗迈)没有经过任何手续而结为“夫妻”,而且得到“公认”。但好景不常,一九三七年抗战开始,大批的女学生涌进延安,李维汉很快就另有新欢,金维映成了黄脸婆。最终,她和贺子珍(毛泽东妻)、刘群先(博古妻)都遭遇了同样的运命:被她们的丈夫以“留学”的名义送到莫斯科,实际上就是被她们的丈夫遗弃了。
至于张闻天与刘伯坚之妻王淑贞之间的暧昧关系,则可以视为“秘密结婚”典型例子。
据讲述,张闻天秉性浪漫,在莫斯科时曾与一俄女结婚。入江西苏区后即鳏居,时张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党报委员会书记。刘伯坚任红五军团政治部主任,长期在前线。刘伯坚的妻子王淑贞初在瑞金红军学校任教,后调入中共中央党报委员会任秘书。不久,王淑贞就成了张闻天的“秘密夫人”。此事在当时中共高级干部中成了公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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