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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涉僭建 决定“自己放生自己”(图)

 2018-12-22 12:5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郑若骅
郑若骅。(Getty Images)

【williamhill官网 2018年12月22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钟灵综合报导)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年初上任前,就被揭露与丈夫各自持有的别墅有多处违法僭建,被批“知法犯法”。而日前,律政司专员宣布决定不检控郑若骅,情况犹如“自己放生自己”。

年初有关丑闻爆出后,引起民间广泛抗议声音,认为郑若骅“知法犯法”,并非律政司司长的合适人选。不过特首林郑月娥仍执意任用郑若骅,郑才顺利上任。虽然她多次声称自己“不会介入有关个案的检控决定”,但民间质疑其作为律政司首长,调查个案的是律政司专员、并且要获郑若骅授权才能调查,质疑调查的公正性。

《苹果日报》报导,昨日处理有关个案的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发表声明,指参考“独立意见”后,律政司决定不对郑若骅提出检控,仅对郑若骅丈夫潘乐陶所持有的别墅僭建提出检控。

不过,文件披露郑若骅所持有的别墅,除了非法僭建了地库与天台屋,还有花园覆盖甲板、小檐篷及遮蔽屏风,又僭建了冷气机支架、混凝土柜及玻璃防护栏障,整个别墅遍布非法建筑物。

梁卓然表示,根据《检控守则》,决定是否提出检控时,则考虑两大问题:“第一,是否有充份证据支持提出和继续进行检控;第二,若有充份证据,进行检控是否符合公众利益”。意味着不对郑若骅提出检控的决定因素来自上述两点。

事实上,根据法例,违反《建筑物条例》一旦入罪可被罚款4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资深工程师黎广德形容,郑若骅丈夫潘乐陶为工程师学会前会长,如果被控违反《建筑物条例》罪成,会损害工程界声誉,认为工程界也应采取纪律行动。

法律界:赤裸裸的双重标准

早前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决定不检控前特首梁振英收取UGL巨款案,当时并无征询“独立法律意见”,也拒绝解释法律界提出的质疑;而讽刺的是,似乎为了避免外界批评,郑若骅的下属在处理郑若骅的僭建案时,征询了资深大律师意见,不过被法律界认为正好反映了“赤裸裸的双重标准”。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指出,事件正好反映郑若骅决定不检控梁振英时,做法偏离常规,没有详细交代法律理据,违反了法治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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