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中国政府改变态度很难(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8年7月9日讯】41岁的杨晓是个将近一米九的大高个,北京人。可能是当了19年记者的缘故,讲起话来有股认真劲儿。
大多时候他是乐呵呵的。他有一套朝阳区的中高端商品房,一辆车,三口之家,自称弱势的中产阶级,默默经营生活,很少与邻居打交道。他谨言慎行,对可能违法的事小心处之。
但两张莫名的停车罚单激怒了他。为了撤销这400元行政处罚决定,杨晓花了两年时间状告北京交警,上了三次法庭,最终赢了,法院判交警队支付他400块罚款和100元诉讼费。
杨晓觉得,打官司是想帮他们在执法明示、沟通上改进,“几百块钱虽然不多,但代表了是非曲直,我较真这理儿。”
以下是杨晓的口述:
停车七年头一次被罚
2016年4月,我坐在报社里,“叮!”交警一条短信飞来,提醒我上网处理前几天的违章停车。我一头雾水。
后来反应过来,北京的风大,罚款条被刮走了。而停车的位置更奇怪,处理书上说,我是在家门口的路边上被罚的。我在那停7年了,头一回被罚,罚二百块。
2009年买房没租车位,现在想租也没了,大家都习惯停门口的路上,一到夜里一排车,路面上有白色停车线,如今模糊了,但7年来一直没人收费。
免费停了7年,大家都觉得理所当然。突然就开始罚钱,好日子到头了。我有点恐慌,以后每天都罚二百我怎么受得了。我是做记者这行的,凡事总想弄个明白。过了几天我就请假上交警大队了,在门口被保安拦着不让进。
“您谁啊?”
“公民”
站了30分钟,我亮明身份,说我是记者。他打了个电话,里面就有人来接我进去了,前后用了5分钟。我还有点愧疚,因为有个违章停车去路边上厕所,出来就被贴条的老哥,也想申诉,他在那大喊大叫,一直没让他进,而我进去了。
他们给我领到二把手,一个政委面前,他比我大一些,听口音是老北京,典型的老警官模样。我就想弄明白哪里可以停车,他说地上划了停车线的就可以停,我说我当时停车的地方有线,他说那就可以停,我说那怎么罚了?他不直接回答,说有线就可以停。又绕回去了。
我还问他为什么小区隔壁另一条路没有划线但可以停,他不说。
交警拍的执法照片上看不清地上的线,我自认倒霉,就回去了。但9月又被罚了一次。
这次我很气愤,觉得不可思议,就给贾政委打电话,问他这是怎么回事,言语中可能有点情绪。
结果政委比我还生气,他朝我喊,“你是想让我低头吗?”不是的,我只是想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他丢给我一句话,让我去别地儿解决。
第二天我就去朝阳支队法制科申诉,觉得自己特冤。交警把照片调出来一看,说两张罚单有一张可以撤销,一张不行。
我不乐意了,要撤就两个都撤了。僵持不下,他让我去法院起诉,还提醒我先去交通大队开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他那儿没法开。
后来才知道,他那儿按理也可以开。只是那样的话,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盖章会是他们,最后上法庭的可能就是他们了。
三次对簿公堂
交警队负责和我打官司的,是法制科的一名警官。40来岁,北京人。他是法律专家,在法庭上和法官对答如流。
我总共见了他四次,三次在法庭上。
前面两次是一审。第一次开庭前一周,我看到家门口有辆压路车,转着滚轮在走,我寻思这是重新把路铺了一遍,把之前的停车线涂干净了。
这名警官庭审时坚持的意见主要就一点:这里从来没划过线。
法庭上,我总感觉他说话有教训人的感觉,可能有职业习惯,不经意会有审犯人的语气,怀疑我打官司的动机。一次我直接提出他有人身攻击的嫌疑,法官让他注意言辞。他挺无奈。
第一次开庭结束,法官说,“这点小事,和了吧”,我同意。警官神色强硬,“不和”,这么来回说了几遍。最后他看了我一眼,说,“好吧,我回去问问领导”。
休庭后他和我说,“我看你工作单位在XXX,我哪天去拜访你去”“行啊,随时欢迎”。但最后没来,挺遗憾的。
2017年2月,法院组织实地考察。助理法官、以及那个法制科的人还有我一起去的。法官根据我提供的照片确认位置。警官一脸不悦,“你就是耽误我的时间,胡搅蛮缠,刺儿我们”,我跟他理论,法官不理我们。最后定位的结果需要签字,我签了,警官说他不承认,没签。
第二次开庭结束,警官对我说,你是党员,又有家庭,一年多的时间你陪家人多好;那么多人被罚,怎么就你那么特殊?我说,做这事挺好的,挺高兴。
他觉得不可思议。之后开庭,我一进去就找他,“警官来了啊”,打个招呼,他就不理我。越往后越像走过场。
警官很强硬,直到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
2017年6月30日,一审结束,判决还没出来。我出差回来,突然发现家门口那条路上,又出现了崭新的停车线。
我心想,哇塞,你又划上了!太可笑了。我很生气,拍了一组照片发朋友圈。讽刺他们“擦了罚钱,划了收钱”,实在忒任性了。警官在法庭上说了半天那边是没有停车线的,结果又有了,真是哭笑不得。我把照片作为新证据提交给法庭。
10月,新的线又被涂了,但还有痕迹。他们终于愿意开调解会。我因为一直在发朋友圈,之前还写了篇公号文章,法官说,对方说了,网上的信息对他们造成了影响,如果接受调解就不能再发了。
我争辩了一下,放弃了,说,好,那我不发了呗。
调解会上,我拿出新证据质问警官,结果你猜他怎么说?他说,经过调查那是非法停车线,我们也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了。
我觉得奇怪,那车上贴的停车收费单还有公司名字呢,看着像规矩经营的。可惜我没保留下来。他说,欢迎把收费单给他协助破案。
我当时特诧异,好吧,合着交警也是弱势群体。协管员每天贴罚单路过也看不见,非等到我说了才知道。
但之后调解没了下文,继续开庭。庭审时,警官改口了。
第二次开庭、二审都提到了重新划的线,警官在法庭上说,那是合法的线,但不是他们划的,而是有关部门划的,法官问是什么部门,警官的回答,我不记得了,感觉他也没说清楚。
我在法庭上说,“我帮您回忆一下,之前调解会您可是说报了警了,是非法停车线”。这个我之前还录音了。
警官看着我不说话了。一提这事他的态度明显变缓和了。二审的时候解释了半天,我感觉警官就像是认错了,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他是个很直接的人,当时感觉是说谎挂了相,声调也不高,低头解释。知道自己是改口了。
二审,交警提交的上诉状上写着,我的行为“公然挑战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恶意诉讼,浪费司法资源”。开庭时对方架势很足,又来了一个年轻人,一共来了4个人。
他们提交了一段新的视频,想证明现在没有线了,我说不对,还有,举起A4纸大的照片,这是我前几天照的,上面还能看见线。但法官说这些证据都是最近的,跟一审是否合理没啥关系。我有点紧张。
二审结束有个小插曲。我站起来走到警官面前,好声好气地说,我有证据,现在去还是有痕迹,没有擦干净,很多人会误解继续停车,现在还继续有罚单。下次把证据给你们,去看看怎么处理。
警官说,不用了,你留着就行了。结果边上一个官儿,冲我“哆!”地喊了声,我没听明白,问了两遍,才知道,是“坐下!”的意思,他想再跟我聊。
我心想,你们跟审犯人似的,还聊什么呀,就走了。生气之余有点寒心,我两年帮助你们,怎么这个态度。
刚出法院,小法官给我打电话,“和了吧”,我说,“我都赢了为什么还要和”,她口齿伶俐,语速很快,说那是初审,二审可不一定。我想了想说,“要和也可以,我也不要他们道歉了,但他们得感谢我这两年给他们指导工作”。小法官一听,说“算了,人肯定不同意”。
一个人告,有点慌
初审我很兴奋,原本门都很难进的交警队,人就坐我对面,我还是原告。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打官司。第一次去朝阳法院,用A4纸自己手写了一份起诉书,字怪难看的。主要还写错了,把两份罚单写在一份诉状里,诉求写得也不专业。我回去拿电脑重新打印了两份起诉书,把诉求改成“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起诉书重新递了进去,法院说要了解情况。我心里咯噔了一下,什么事儿不都写里面了吗?是不是不打算立案了?那我可没辙了。
幸好,是固定程序,我把事情经过再说了一遍,很快立案了。当时我就觉得,这很好了,我都没打算赢,至少能平等交流了。诉状上要写详细的个人信息,我的住址、工作单位,当时还有点担心。
刚决定起诉的时候也没想那么多,谁知道最后花了快两年时间。
2016年11月24日,第一次开庭。开庭前我做了不少功课。查了法律资料,整理打印出来,还自己写了法庭陈述。我歪歪扭扭在纸上写了需要列举的证据和辩论逻辑,猜测对方的说辞,提前想好对策。“如果以前有停车线……”“如果没有停车线……”“如果说无关……”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过往的判例,结果很沮丧,根本没有人能赢。但我搜到一句话,“法无禁止即自由”,顿时觉得有了底气,说的多对啊。
结果上了法庭,我气吞山河地说“法无禁止即自由”,但这太原则性了,辩论时一点用没有。
对方说,根据北京的法规,只有停在白线内或有“P”字停车标志的地方是合法的。法官也认可他的说法。
我全程都有点紧张,毕竟没经历过。有些法律用语我不懂,什么“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就问她,“法官女士,对不起我也不是专家不太懂,能不能用普通用语,看我能不能理解?”法官用口语解释了,我就很踏实了。
另外我老想说两句,法官说,你别说,还没到你。态度很好。我还假模假式地把材料铺了一桌,结果法官一问我就懵了。我就没想过找律师,这事太小了,不会有律师为了500块的标的干活吧。
后来我从准备的资料里提出一点:我停车的位置是有线的,只是模糊了。交警提供给法庭的资料是黑白的,看不清地上的线。我就拿笔记本电脑给法官看我翻拍的交警的彩色照片。法官看完,对交警说,“这(可)是你们提供的证据”。气氛不一样了!
这些模糊的白线,还有他们后来又划上去的新线,是赢官司的关键。
官司打了整两年,集中起来大概占用了我十天左右时间,但大多时候是等待,很煎熬,总有挫败感。
印象最深的是,去年10月的调解会后,交警说回去再商量,一个多月过去了也没消息。有天回家,一溜儿车停在门口那,都被贴了罚单。我当时给小法官打电话,说一个多月了,交警那边到底什么态度,对方说去问问。我心想,如果和解,我承诺不能再发表言论,作为媒体人连这我都同意了,但邻居一直在被罚,我做这事的意义在哪?
但着急也没用。一开始打官司只为了自己争口气,要坚持下去很难。之后我就当做公益事业做了。
中间我发过一次牢骚,法官说,“你要知道,政府机关改变态度是很难的”。
2017年10月初,我在门口停车又被贴了一张罚单,这次我立刻又起诉了。法官说,“你罚他告,还有完没完了”。我估计是这次起诉推动了进程。
我的家人一直不支持我。岳母说我,社会上混这么多年跟没在社会上待过一样。最近我在朋友圈发维权的事,我妈在下面回复“撑的你!”
大多朋友还是支持我,说我“牛”。儿子上三年级,他也支持我,为我骄傲,但有次他说,怕警察来抓我。
他们总觉得我想让他们“低头”
2017年12月19日,判决邮寄到家里,赢了两个输了一个。我特高兴。最后那个输了,因为当时停车的地方交警把白线用黑色颜料涂了黑线。我认为黑线也算停车线。但其实直到今天,那边还有一些白线依稀可见,总有车停着、被罚。如果车主真要较真,还可以告交通大队。
我跟别人不一样,是很认真的人。我很守法,尊重法律,所以也很少被罚。因此一旦被罚都比较较真,一次去王府井北京饭店,要从长安街上拐进去,必须得跨越公交车道,被罚了。我去东城支队法制科理论,人家酌情给取消了。还有一次在大厦门前停车,停在“P”字的标志下面,但被贴条了,对方说那指的是旁边的停车场,不是你这儿。我照了照片去理论,最后罚单也取消了。
赢了官司我挺兴奋的。我觉得打完官司我也是专家了,到了分享成果的时候,我花一礼拜写了篇7000字的停车攻略《北京路边停车不被罚的正确姿势》。结论是,路边停车无论在哪都有被罚的风险,最安全的是停在有“P”字标识的停车场里。
但是,停车场正规车位远远不够。文章里我写到,到2016年底,北京全市城镇地区全部停车位总缺口有129万个。129万个停车位缺口是什么意思?我的理解是,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北京至少要有129万辆车必须行驶在路上。理论上说,夜深人静亦如此。这是一个涉及公众利益的事情。
去年底为了写文章,我在上班路上拍照收集素材,当时发现三里屯那边的路上有一辆执法车总占着非机动车道。今年5月份,我骑车上班,发现车还在那儿。另外,工体北路北边的非机动车道内还划了一排停车线。我还特地数了,上班路上10千米有300辆占道。我打过官司后知道这是不合法的,就打电话给交通队反映。
第二天他们就给我打电话,说感谢我,确实发现那条路上有14个非法停车位。我特高兴。又过了一个月,我发现那辆执法车也挪地方了。
案子赢了,但钱还没拿到手,本以为对方会主动把钱给我,已经过去3个月了,没动静,哪天还得去法院执行一下。我一直没有去,总怕他们误会,也想给他们留些余地。
我是想帮助他们在执法明示、沟通上改进,他们总觉得我想让他们“低头”,我不依不饶,弄得我好像特在乎这几百块钱。几百块钱虽然不多,但代表了是非曲直,我较真这理儿。但作为一北京大老爷们,几百块钱我不那么在乎。
可能在他们眼里,我是“刁民”。但我不是。
我们总觉得我们是国家的主人,他们对我们来说就像小区的物业管理者。我自认为是以建议者的姿态在做事。我甚至期待哪天我们还有机会握手言谈。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