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外传” 疑中兴内部机密文件曝光(图)
大陆网上流传一份中兴2011年出台的“不得外传”的内部文件,文件的真实性,尚未得到证实。(背景图片来自Getty Images)
【williamhill官网 2018年4月21日讯】美国对中兴的出口禁令持续发酵。据多维报道,近日,大陆网上流传一份中兴2011年出台的“不得外传”的内部文件。其中显示,中兴从美国购买到美方限制的出口物件,它又转卖给伊朗、苏丹、朝鲜、叙利亚和古巴这些被美国实施禁运的国家。
内部文件原文如下:
目前我司在伊朗、苏丹、朝鲜、叙利业、古巴五大禁运国某些项目都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国外购件,也出现过出口管制障碍。
(1)苏丹项目,我司目前采取引入管制物件供应商向我司客户直供物件,我司员工携带少量管制物件过关的形式规避管制,但仍有隐患,也出现过供应商知道我司向苏丹转运后不敢供货的情况。
(2)朝鲜项目,我司引入了一家合作企业,由合作企业与我司客户直接签约供货,目前隔断效果较好。
(3)古巴项目,客户要求我司特别承诺不因美国出口管制出现项目执行的问题,如出现断供,我司将承诺巨额赔偿责任。
(4)目前风险最大的是伊朗的在执行项目。2010年6月联合国通让了新一轮对伊朗的制裁,显然制裁本身并不针对民用通讯业,但实践中也产生了一些影响。更重要的是美国在2010年通过了《全面制裁、问责及撤资伊朗法案》,加入了对伊明的制裁强度,各国银行业的风险控制也加大了我司的融资难度。我司在2010年底与伊朗客户签订了四方项目合同,采取的是半隔断方式,即由我司向客户供应自产设备,我司的合作企业向客户供应美国敏感外购件(同样的项目,指定了一家独立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双方合同)。我司合作企业自身资信及能力较弱,执行项目难度较大,造成目前其绝大部分执行工作都是实际由中兴通讯在做,没有较好地起到隔断风险的作用。
除了这五个主要禁运国以外,另外其他国家的项目也曾经出现过管制问题,比如埃塞项目需要的软件被美国供应商拒绝提供,理由就是埃塞也在一定程度上被美国禁运,缅甸也出现过因管制导致的供货难问题。
我司其他风险:
(1)我司高管同时在美国子公司兼任董事(美国子公司受美国法律地域管辖,管制更严格),因经常赴美国出差,有潜在的被调查危险。
(2)我司在管制园的项目不仅影响我司在美国的市场突破(2010年我司投标美国Sprint项目时客户曾询问我司是否在管制国有项目),还可能影响现有美国市场份额,另外欧洲市场也可能受影响(欧盟在管制问题上配合美国政策)。
(3)美国研究所的研发员工经常往返中美两国且携带研发数据,已严重违法,需立刻采取规避措施,否则随时面临调查危机。
(4)我司的转出口行为。特别是针对伊朗项目,有被美国例入黑名单的潜在可能,如被列入黑名单,我司将面临美国产品供应链断掉的风险。
(5)美国政府出口管制的黑名单(名单随时变化)上有几百家中国企业……
文件中还特别注明,以上所有信息均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不得外传。
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尚未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