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10年来被判死刑中共贪官 (图)


张中生受审画面(视频截图)

【williamhill官网 2018年3月30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苗薇综合报导)3月28日,中共山西省吕梁市前副市长张中生贪腐案开庭,由于其涉案金额达10.4亿元,张中生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官媒称:张中生是十八大后首名“死刑立即执行”的官员。张中生被宣判后,有陆媒盘点,10年来已经至少有5名官员因贪腐被判死刑。

3月28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张中生被以受贿罪判死刑,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8年,决定执行死刑。

66岁的山西人张中生,从2004年开始在吕梁当了9年副市长。据当地媒体,他主要在煤炭业贪腐,包括“煤炭资源整合、煤矿收购兼并、煤矿复产验收、工程承揽”等,受贿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

2014年5月29日,张中生接受调查,2015年12月26日被立案,2016年1月被开除中共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司法。

据《法制日报》微信公号28日刊文称,张中生一审被判死刑,受贿超10亿不是唯一原因。

北京师范大学的刑法专家高铭暄教授等人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指出,张中生主动向他人索贿的数额即高达8868万余元,其中仅向一人索贿的数额即高达6085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长期疯狂索取、收受贿赂,“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其长期插手煤炭资源整合、煤矿收购兼并、工程承揽等经济领域,“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

临汾法院也表示,2015年刑法调整后,贪腐案量刑不再像过去单纯“计赃论罚”,而是“数额+情节”。而法院认为,张中生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不仅受贿数额巨大,而且“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

此前,中共十八大以来,省部级“大老虎”贪污贿赂数额超过亿元的,包括原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都只是判缓刑。其中,白恩培受贿2.46亿元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朱明国受贿1.41亿元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

但官方解释为何张中生判死的理由似乎站不住脚,一是因为中共省部级以上的大老虎贪腐额一直备受质疑,二是许多还有涉政变等隐秘罪行没有公开。比如,目前涉贪过亿的省部级以上高官中,中共前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仅排名第八。中共官方通报,周永康涉贪仅1.3亿元,但据路透社报导,周永康家族贪腐近1000亿元。周永康被官方定性为野心家,涉政变。

另据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盘点,近10年以来,至少有5名落马官员因贪腐被判死刑。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以故意杀人罪于2017年5月被执行死刑。

2015年2月,湖南省高速公路系统的两名贪官彭曙和胡浩龙被一审判处死刑。据报,因贪得无厌,彭曙、胡浩龙背地里被人称为“彭鼠”、“胡耗龙”。二人在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理管局下辖的国有企业单位董事长和总经理期间,贪污受贿超过2亿元,并开创了单笔受贿超过1亿元的腐败纪录。

另外两个因贪腐被处死刑的官员是许迈永和姜人杰。许迈永曾任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长,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姜人杰曾任苏州市副市长,因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人均于2011年7月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不过,外界认为,中共已经无官不贪,而且官阶越大,越不容易判死。观察家认为,事实证明,在道德全面滑波的中国,即便多判几个党官死刑,也起不了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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