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刊宪,确认西九龙站内大部分地区划为内地口岸区,但许多疑团仍未得到解答。(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williamhill官网 2018年1月27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钟灵综合报导)一如过往消息所指,港府昨日正式刊宪的一地两检立法草案,将香港高铁西九龙站大部分划为内地管辖区,区内由大陆部门行使司法权,而管辖范围亦涵盖在香港段内行驶、停留及上落客期间的列车车厢。
《苹果日报》报导,从刊宪文件上可见,大部分建于地下的香港高铁西九龙站,其B2入境层、B3离境层大部分划为内地口岸区,而B4月台层全层均为内地管辖区,并确认大陆部门在区内可行使司法管辖权。在内地口岸区内,香港仅余的权限只有高铁香港段的建造权、服务经营权及营运和监管权,香港人员须持有特定证件在内地口岸区执勤,而相关建筑物及设施的建设、保险和设计、营运商与员工的雇佣责任及税务等事宜则由港府负责。
港府去年与广东省政府签署的《合作安排》上,提及西九龙站的约10.5万平方米面积是以租赁形式予内地设口岸区,但未确认租用年期及租金,而这次刊宪的条例草案中也没有交代。不过港府早在2007年2月刊宪的《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却有列明深圳市政府签订的租约使用期是到2047年6月30日为止。
一地两检草案中仍有5大疑团,包括在欠缺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引用与内地制定的《合作安排》、即全国性法律来实施在香港的本地立法;把划出的内地口岸区直接视为“处于香港以外并处于内地以内”,与“香港行政区域范围不受影响”的说法矛盾;有关内地口岸区的租赁没有列明租用年期与租金;内地口岸区内有部分管辖权仍属香港,如果发生同一案件,例如乘客在月台争执、就属内地规管,但如果跑到路轨上,则应由香港执法人员负责,处理程序有巨大争议;此外草案亦无交代内地口岸区日后如果有修订或扩大的情况会如何处理。
一地两检关注组召集人陈淑庄表示,刊宪文件直接引用了《合作安排》条文,便确立内地部门对香港境内地区的司法管辖权,欠缺法理依据,质疑港府只要通过立法会审议就能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实施大陆法律。陈又指出,刊宪文件指“香港特区划界不受西九龙站内内地口岸区影响”的说法,在法律上说不通。“因本身属于《基本法》列明的香港地域,直接就被划作内地口岸区,并视为‘内地地区’而不是香港境内”。
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主席田北辰亦指出,港府就一地两检刊宪的草案中,未有回应很多香港人关注的问题,包括在内地口岸区有什么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行为。田举例指,如果持有特定证件的香港维修员在内地口岸区执勤时,与乘客发生争执,“那香港维修员的行为由港府负责、乘客的行为是否受内地部门管辖?怎么可能同一个案件、在2个法庭审?”
田北辰亦指,许多港人及法律界所关注的法律基础问题,草案也没有触及,但指相信有关部分涉及内地法律,港府官员“亦未必能够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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