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民主派议员,前排中间4人左起为罗冠聪、梁国雄、刘小丽及姚松炎,遭人大释法后法庭裁决取消其议席。今早立法会行管会决定向4人追薪。(图片来源:Wikipedia)
【williamhill官网 2017年11月27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钟灵综合报导)今年7月在律政司上诉覆核“宣誓风波”下,被高等法院裁定取消议员资格,对民主派造成重大打击。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今早召开会议后向传媒表示,立法会行管会将向梁国雄、罗冠聪、姚松炎及刘小丽4人追讨薪津,各人涉款270万至310万不等。
《苹果日报》报导,立法会主席今早表示,立法会行管会认为有责任追讨款项,将向4人发出要求退还款项的通知,并给予4星期时间作回复,而行管会将于收到回复后再安排后续手续。
有传媒提问,指4人皆经法定选举程序获得议员资格,亦曾担任议员职务,是否应考虑4人任期内的贡献。梁君彦引述原讼庭判决指,高等法院裁决“4人在2016年10月12日已失去立法会议员资格”,该说法来自人大释法中表明自宣誓不符要求当日起,有关人士即不是立法会议员,不能享有立法会议员待遇。梁又指有关款项涉及公帑,因此行管会会谨慎处理,并寻求法律意见。
对于追薪内容,梁回应指这次追讨的款项涉及立法会为4人批出的所有款项,即全部薪津及薪酬,4人将被追讨的款项每人达270万至310万不等。至于4人是否仍有与行管会谈判空间,梁表示行管会已经给予4星期回复时间,指需等到4人回复后再按有关回答决定下一步行动。
梁亦提及,此前同被取消议席、被追讨薪津的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2人还款期限已过,立法会行管会已将事件交予律师处理。
不过,梁亦承认,4人虽被裁定取消议员资格,但对于4人出任立法会议员的投票结果,根据香港法例仍然有效。
罗冠聪及刘小丽今早出席电台节目表示,行管会做法荒谬,对被取消议席的议员“穷追猛打”,做法无异于政治打压,指法庭已经裁决取消4人议席,而追薪的决定则是来自立法会行管会。而立法会行管会实际是由13名议员组成的委员会,当中大部分是建制派议员。
有港民认为,立法会追讨薪津的做法无异于雇员打工好几年后,被雇主以法律名义指其犯错被辞退,却又要把多年薪津还给公司,指立法会的决定“极其不妥”。有港民直斥立法会行管会“岂有此理”,指4名议员已经上班、已经工作,立法会已经发放薪津、议员已经签收,“怎么可以追回”;有港民以早前7名失职警察暗角殴打市民的案件为例,指如果按照立法会逻辑,该7名警察也应该被追薪。
《明报》报导,一共被取消的6个议席,当中4个将于明年3月11日进行补选,而另外2个因梁国雄及罗冠聪提出上诉而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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