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消失,为何追讨无门?
近日,中国招商银行曝出丑闻,有高端客户丢失470万(人民币,下同)存款,一年多追讨无门。而事发前,负责该项目的客户经理蹊跷自杀。该事件至今没有答复。
据大陆媒体报导,最近这位客户表示,还有其他一些客户与其有相似的遭遇,涉及的资金总额远远不止数百万,自从去年4月份她发现存款丢失后,至今与银行交涉无果。
该客户2010年7月在招商银行西安雁塔广场支行开立了大额账户,六年后在发现470万存款丢失的同时,获悉负责该业务的客户经理在半个月前自杀。
她在打印转账凭证时发现,有多笔转账的签名并非她本人。她在事发后与银行交涉,但是银行给她的回复是“不知情”,对于密码泄露、巨额转账没有验证转账人身份、银行短信系统没有相关转账的提示、上述转账金额的去向,以及客户经理自杀原因等问题,银行至今均没有答复。
类似银行卡存款被盗事件,近年来已发生过多起。2005年,湖南衡阳市民胡某将1500万元存入工商银行衡阳市白沙洲支行,不久之后发现只剩下了600元。2008年,储户张某将900万元存入工商银行江苏扬中支行,存款到期后被银行内部人员转走。2014年2月,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的储户张先生查询账户时,发现自己户头上的200余万元存款竟然只剩了几块钱。浙江义乌的刘于2013年存在某国有银行宁波奉化城东支行的250万元无端消失,其存折账户上只剩下4元。2015年的一则消息表示,一户农民家庭12年前一笔780万元经商所得的存款在农业银行丢失。
在百度输入“存款被盗”,可以搜出几百万个结果,可见上述的例子不是个别案例。
在大多数人看来,钱一旦存进银行,就如同进了保险柜一般,不必担心会惨遭抢劫或偷窃之类的横祸,都有“钱失踪了你银行得赔偿”的潜意识。
然而现实的情况并非如大多数人所想。绝大多数存款消失的案例中,银行都公开声称“不负责任”。
那公安机关呢?现实情况是储户多数报案都不了了之,一些警察甚至直接告诉受害人,“你这个案子十之八九是破不了的,比你惨的人多的是。”
那法院呢?对于此类案件,中国大陆的法院都会一致裁定,如果持卡人自己无法证明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存在违约行为,或无法证明银行对非授权交易的发生有责任,就只能自己承担一切损失。有意思的是,这里的“非授权交易”一词其实已经被定义为“不论是出于储户还是银行的被欺诈、盗劫或者渎职,凡是未经储户或任何被指定人知晓、同意或授权的交易”。法院的审判依据明显是自相矛盾的,不过长久以来却屡试不爽。
其实,中国有明确的保护公民财产的法律。宪法明确规定“保护私有财产”;《储蓄管理条例》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问题还是出在中国人的思维理念上。
现代文明社会,就是建立在保障人的财产权的基础之上的;并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种文化上的认知,更有法律层面的保护。这是现代文明的核心价值之一。
而共产主义的原则之一是铲除一切私有制,因为它认为私有制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共产党在夺取政权的初期也曾试图全面铲除私有制。如今,所谓“共产主义理想”早已破产,但经过数十年的潜移默化,中共的文化、中共的思维方式已经深深扎进了中国人的思想中,“漠视公民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已经成为很多人思想中的一部分。所以,银行可以公开耍无赖,公安、法院等本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机构在党文化的麻痹下似乎已经沉睡,完全没扮演应有的角色。
这样看来,中共的“制度”虽然畸形,中共的贪腐虽然可恨,而中共植入中国人思想中的党文化才是“中国是非正常社会,很多中国人都是非正常人”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