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本台记者秦正综合报导)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日前以“受贿罪”判处中共前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院方称:奚晓明在1996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公司上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逾1.14亿元人民币(下同)。
奚晓明是江苏常州人,在2004年6月开始任中共最高法院副院长。他在2015年7月12日被调查,去年10月18日被提起公诉,今年1月10日受审。
外媒披露,在奚晓明被抓当天,办案人员对奚的住处搜查出3亿元的现金。港媒则披露,奚晓明被查封的总资产高达15亿元以上。
奚晓明被查后,还牵出江派人马中共前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王胜俊是中共原政法委书记罗干、周永康的“秘书”。2015年8月,传王胜俊已向中共中纪委“自首”,上交6幢住宅及贿金的消息。另外,奚晓明还与山西黑老大张新明勾结,在山西无恶不作。张新明也在2014年8月4日被中共中纪委带走调查。
曾有陆媒报导指,奚晓明的儿子奚嘉诚利用父亲在中共最高法院的影响,干预案件审判,据说奚晓明的巨额贿款绝大多数经其儿子奚嘉诚之手收受,奚嘉诚现在河南安阳市检察院被起诉。
陆媒《财新网》也曾透露,在奚晓明收受1.14亿元人民币的巨额贿赂中,方正集团原CEO李友以5,000万元名列涉嫌行贿者榜首,腾信股份实际控制人徐炜以3,900万元紧随其后。
此外,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酉充当掮客,从张新明处收受3,000万元,其中1,800万元给了奚晓明之子奚嘉诚,余下1,200万元归己所有。
目前李友、张新明、徐炜、王酉等多名涉案人员均被另案处理。在这些涉案人员中,有的已开庭宣判,有的仍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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