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王反腐限时倒逼 亲习财新网吁财产申报(图)
专家指出,应制定《反腐败法》以及启动《财产申报法》。(网络图片)
【williamhill官网 2016年09月20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沈清综合报导)近日,亲习财新传媒推出专访,体制内反腐专家指出,反腐要想做到治本,应在中共全国人大下设立“反腐败工作委员会”、制定《反腐败法》以及启动《财产申报法》。有关财产申报和公示,近期密集传出风声。
体制内专家提反腐立法 吁财产申报
近期,韩国反腐败法《金英兰法》走完全部法定程序,将于9月28日正式实施。《金英兰法》规定,一次收受超过100万韩元(约6000多元人民币)的财物就可能被刑事处罚。
中国能从韩国等国的反腐历程中汲取哪些经验?9月18日,亲习近平阵营的大陆财新传媒推出对反腐专家、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刘艳红的专访。
刘艳红提出,中国也很有必要制定《反腐败法》,统领其他具有反腐功能的立法,形成以《反腐败法》为核心的反腐立法体系。而且根据中国国情可以确立一个反腐败“国家机关”,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立“反腐败工作委员会”,作为全国的反腐败领导中心。
刘艳红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腐败治理大体上要经过三个历史阶段:一是治标阶段,即清算旧帐,严格查办腐败案件,注重单个腐败打击;二是强治标-弱治本阶段,以群体化、运动化的方式对腐败进行集中式打击,目的在于通过“换血机制”为治本创造条件和赢得时间;三是强治本-弱治标阶段,真正关注使腐败不易发生的环境创建;全面实施公共权力法律授权审核与评估制度;强力推行全民反腐观念与制度建设。当下中国的腐败治理正处于第二阶段。
实际上,从各国的实践来看,财产申报既是一种主要的预防腐败的机制,同时也兼具惩治功能。刘艳红表示,1994年《财产申报法》虽然被列入中国立法规划,但财产申报制度在各个地方的执行以及正式制度的建立仍然遭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
20余年后的今天,中国已经完全具备了出台《财产申报法》的条件,为强化预防制度以最大效能地扼止腐败发生的概率,也迫切要求必须抓紧启动《财产申报法》的拟定工作。
习当局推财产申报 传王岐山立军令状
据香港《动向》杂志9月号报导,因G20国际峰会而提前于8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生活会上,习近平亲信栗战书等人联署提财产公示等敏感议案,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则立军令状,要求中共党政国家机关、部门公职人员,最迟要在最后警示后,“无条件、无任何借口公开公示本人及配偶的经济状况,直系亲属的财产、国籍、外国居留权的情况,不办理好一律不能晋升、提拔,一律不办理退休手续。”消息显示,习王这一动作直逼曾庆红。
《动向》杂志8月号报导说,在7月26日习近平主持召开的政治局会议后,政治局常委会做出决定,由王岐山等代表政治局、中纪委约谈曾庆红等退休高层。王岐山当时提出,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及已退休的常委、政治局委员必须执行当局的决策、遵守规矩,不能以各种所谓理由、借口、托词再拖延、婉拒有关个人、配偶及子女财产、经济来源,在境外、国外的状况的申报及公开、公示,接受各界监督、质询。
王岐山并对曾庆红等提出几点具体要求:一、申报个人、配偶和子女直系亲属财产及财产来源;二、子女和直系亲属在境外、外国有否居留权或外国国籍情况;三、子女和直系亲属在境外、外国的财产包括公司企业、债券、物业等情况;四、在境外、外国外资企业担任高管或在其名下隶属公司任高职的情况。
曾庆红是江派二号人物,因贪腐巨大而被官媒文章影射为晚清“庆亲王”。据称曾4次申报家属财产,均不真实。中共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曾庆红家族境内、外财产,包括香港、澳门以及澳洲、新西兰、英国等地财产、资金,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香港《争鸣》杂志7月号披露,今年6月中旬的一个周末,北京当局在香山中央干部休养所召开了一个“学习座谈会”。以政治局的名义,邀请已退休的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参加。王岐山直接点名了曾庆红、李长春、贾庆林、贺国强,对他们提出警告,敦促他们要拿出实际行动来纠正过去的错误和过失,以免最后“造成被动的下场”。据称,王岐山对4人提出:什么时候签署关于个人、配偶和子女的财产及收入来源公开公示意见?
而《动向》5月也曾披露,王岐山已经将江泽民曾庆红在内的中共退休和在职高官家属严控,不但限制他们出境,而且还要求他们限时申报财产。
据指,王岐山在4月29日中共政治局会议上放出“重话”,指反腐攻坚战已经打响,时间已经不允许迟缓及妥协,并强硬声明,这次要“动真格、设时限啃下硬骨头,在十九大前夕见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