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公司对不评论老总微博的员工罚款。(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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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讯】据陆媒报道,近日,一则来自山东济南的奇葩罚款通报引发了网友热议。8月14日,济南一家公司的200多名员工被罚款50元,原因竟是未对总经理的微博进行评论!该公司称,制定这项规定是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过,律师指出,这可是违反劳动法的。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对200余名员工处以“扣一分、罚款50元”的惩罚,皆因其未对总经理的微博给予评论。该网友同时贴出了被罚员工的名单截图。
被罚员工的名单截图。(网络图片)
这位网友表示,自己是嘉华文化旅行社的员工,刚入职半年。14日那天,他因没有评论老板的微博被罚了50元,“突然发了这个处罚通知,我之前不知道还有这项规定”。
据这位网友介绍,他们不仅要对老总的微博进行评论,而且每天早晨还要读一遍老总当天更新的微博,“会有一个员工用喇叭领读,每天领读的员工不一样,大家都是轮流的”。
据悉,在该公司,这已不是第一次对不评论老总微博的人实施罚款,有人曾在一个月内就被罚了150元。此外,该公司还有其它类似的“奇葩”罚款规定,如要求员工每天携带印有企业标志的环保袋,如果不执行,也会被罚款。
翻阅该公司总经理张明的微博可以发现,其内容主要为公司活动及励志语录。几乎每条微博都有上百条来自员工的评论,不过其中大部分只发了一个点赞的表情符号。
该公司员工对老总微博的评论。(网络图片)
多位员工表示,他们认为这个规定非常不合理,并且违反了劳动法,但是在公司“没人敢站出来直接提意见”。一位员工透露,他曾向市长热线反映过这个情况,但没起到作用。
对此,该公司市场部门负责人赵汝信表示,公司确实对没有评论老总微博的员工进行了处罚。他解释说,这是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由于公司年轻人工作的积极性不是很强,他们需要一个导师去告诉他们如何工作,树立正确的工作观。”赵汝信表示,评论上级微博就是一种宣讲企业文化的方式。
针对各方的质疑,17日上午,张明在微博对此事进行了回应。他解释称,公司发展“靠的是强有力的执行力”,他的公司 “有一大批认同企业文化、管理方式的追随者、贡献者”。
有律师表示,个人罚款是劳动法明令禁止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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