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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律师发声:央视迟早要当被告(图)

 2016-07-09 10:5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雷洋及涉案警察。(网络图片)

【williamhill官网 2016年07月09日讯】据海外中文网报道,雷洋案一直不断发酵,其核心因素即雷洋的真实死因。其说法从最初的雷洋嫖娼后被警方带回过程中因心脏病突发猝死,到6月30日尸检结果显示雷洋系“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时至今日,事情的真相已逐渐揭开。但是,在事件发生之初央视涉入其中对舆论进行误导,雷洋案律师就此事发声,称央视迟早要当被告。

报道称,雷洋案中,最初引发舆论哗然的是,当案情还不明朗时,不能被排除犯罪嫌疑的涉案警察就上了央视指控雷洋嫖娼,并宣称雷洋是死于心脏病。现在看来更近乎闹剧的是,在央视同一则新闻中,还有一名足浴店女店员出镜为雷洋嫖娼的说法作证。

对此,雷洋家属的代理律师陈有西在接受《联合早报》专访时直指,央视这一做法有违刑诉法原则:不得自证其罪。陈有西表示:“总有一天,包括央视,总会当被告的。”

陈有西说,电视认罪结果很坏,人死了,弄几个人到电视台把这人涂黑,以为就能把事情掩盖过去了,这是非常恶劣的,容易把重大的黑幕包庇住。

他还称,“现在北京养成一个非常坏的习惯”,从薛蛮子的嫖娼开始,到一些律师被抓进去,都是用电视认罪来给其定罪,这直接违反刑诉法中“不得自证其罪”,就是说,不能强迫当事人自己承认犯罪。

陈有西质疑,“公安没侦查,检察院没公诉,律师没辩护,法院没判决,电视上一承认,这人就是罪犯了?”

陈有西还进一步表示,对这类事件,作为播出平台的媒体负有法律责任。“不要以为公安局找你,你就可以乱讲”,乱讲是诽谤行为,诬告行为,甚至会构成诬告陷害罪,“现在无非是没人告中央电视台,总有一天,会有人跟中央电视台追究责任的。”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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