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顺通后人早年向上海海事法院提出诉讼。(网络图片)
【williamhill官网 2016年04月28日讯】据英媒《金融时报》4月26日报道,中国已故“船王”、中威轮船公司的创始人陈顺通的两艘轮船于二战期间被日本海军征用,并全部损失。陈顺通后人历经4代人77年的努力,向中日两地法院提出诉讼,最终于2014年胜诉,日本商船三井被判决赔偿陈顺通后人40亿日元损失。然而,由于判决,围绕如何分割这笔赔偿引发了家族争斗,判决至今仍未能执行。
报道称,诉讼胜利并没有带来欢呼,反而将越来越多的陈氏后人带入了争执。同时,留在中国大陆的陈氏家族分支试图推翻陈顺通几十年前留下的遗嘱。这份遗嘱称,本案所获赔款均交由陈顺通长子定居香港的后人。而大陆的陈氏后人则认为,这违反了女性后代平等分配财产的大陆法律,并正在争取重启本案。
报道称,陈顺通曾孙陈中威(David Chen)说,其之前是原告,现在成了被告。他们赢了这件案子后,依法走程序,“但这些人出现了。”
大陆陈氏后人的代理律师江宪表示,关于应适用什么法律,是1949年以前的中华民国法律,还是现行的中共法律,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如果依照后者,家产应平等分配给男女继承人。
二战结束后,中国在与日本实现邦交正常化时,为换取日方的援助,放弃了赔偿。在亚洲各国法院,个人寻求对日军的赔偿时,几乎没有成功的先例。陈家的案子是个例外,是因为在技术层面上,这是一起围绕20世纪30年代租船合同的条款发生的商业纠纷。
一些活动人士和律师表示,陈家后人的赔偿款争夺战与中威轮船公司最初的索赔一样不寻常。他们表示,其它索赔案要求的金额要少得多,而且也牵扯不到这么多后代。
报道称,20世纪90年代初,维权人士童增首次提议由个人争取索赔,当时在中国引起轰动,但他表示,陈家的这场纠纷“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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